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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古丈县自然资源局隐瞒事实真相

时间:2023-10-26

涉及单位: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管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

关于古丈县小花园村八组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恶意欺骗老板姓事实真相、相关领导隐瞒事实真相的事实的经过告知书一事,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回复给古丈县人民政府的回复,你们是否事实求实,向左军有以下疑问:

第一:关于施工图纸从施工开始没有一份完整的施工图纸(龙安军给向左军的图纸),龙安军作为施工负责人也一直不知道施工的线路,一直是要求做完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向左军自己算好工程量等言词。向左军从施工开始就一直要求确定好工程量和施工线路再施工,龙安军这边一直拿不出方案,导致后面的施工进度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既然土地管理中心安排龙安军来负责,他就是你们的代表和现场负责人。出啦问题!土地管理中心负责人就拿龙安军是工程队的负责人来说话,来背锅,以向左军没有和土地管理中心签劳务协议来推卸责任。你们是国家质管部门,有权管理和监管工程项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关于报警诉求:是龙安军不让施工队10月2号来之后施工,龙安军要把工程给本地人按200一天施工或者脚归龙安军,墙身归向左军,向左军才报警的。,后期龙安军不给工人做工所产生的矛盾,并没有你们所说的向左军和工人有矛盾纠纷,向左军和工人无任何施工矛盾,因为向左军与工人有施工协议,待验收后付清他们的工资,报警只是一个调解,没有任何依据代表龙安军已付清向左军现已做好的工程量,向左军10月2号以发微信的方式也告知龙安军没有终止协议,待结清工程工人工资后解除协议,派出所在处理过程中有全程录音录像,并没有在当时有结清工人工资的依据。

第三:关于向左军不到现场管理:自9月8号向左军就接到龙安军电话后赶到盘草村,就同龙安军协商材料的问题和工人的安排,截止到9月12号向左军安排工人进场后,挖机连续坏到19号才一直到修好,9月20号向左军赶到施工现场指导现场施工,9月29号因中秋节日向左军等施工人员经龙安军负责人同意才离开施工现场,待10月2日复工。国土相关领导几次来施工现场检查,向左军一直在施工现场,这个国土领导可以作证。

第四:关于施工质量不优:第一次国土相相关领导于9月23日来现场指导,因墙身的角度太大(按图图纸8度),后面改为10度的斜度。第二次国土相关领导来于9月26号左右检查说脚下的不好,这个问题施之前我要求龙安军把水排干,才可以下脚。龙安军在施工过程中回答是国土领导同意不排水,不打垫层可以下脚,这样导致没有排水,水多啦就看不到石头,所以导致国土领导说脚没有下好。第三次国土检查于9月29号,说墙身缝没有勾好,我这边说工人已回家过中秋节,需要整改9月30号我再安排人整改,于31号我安排本地小工整改,下午下大雨,一直到10月2号河里面涨水无法施工。

第五:关于工程质量不负责任等问题:向左军这边一直要求龙安军拖好点的石材和水泥。需一层石材一层混凝土浇灌方式施工,龙安军一直责怪我说其它工地才用10吨水泥,说我材料用多啦!挖机也用多啦一台。

第六:关于你们的工程量调查:截止到10月2开工建设,向左军做完的工程量有:陈师傅工程量有65米施的墙身,于下50米的墙身是10月2号后期施工的,和向左军没有关系。向左军的工程量下脚115米,122米脚,122米场地平整。龙安军怎么给工人结算到1.45万的工人工资,向左军与陈师傅达成的协议是以方量来计算工资的,龙安军以微信协议与向左军70一方达成的协议。10月2号经派出所及相关领导来解决怎么去支付向左军的工程量工资的,麻烦拿出相关的结算依据,土地管理中心领导你们所调查的依据在哪里……,不要隐瞒事实真相,来欺负老百姓?

第七:关于工人要求向左军补务工费.车费的问题,向左军和工人按多少一方计算工资的。耽误施工时间,这边也是龙安军安排的挖机坏啦一个星期左右的原因所导致造成的,龙安军应该给工人补取务工费,下雨河里面涨水左军应该考虑到安全问题,有权利喊工人停止施工。

第八:自10月2龙安军和向左军发生施工矛盾以来,10月8日反应给土地管理中心负责人以来,一直没有来解决和协调.了解情况的过程,一直以没有和向左军签订劳动协议为理由来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作为你们是国家的公职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为群众办事实的领导。

以上疑问麻烦土地管理中心负责人给老百姓解释一下,不是把项目发包出去啦!就和你们没有关系啦!要龙安军来背锅,项目是国家的,你们有权监管和管理的义务。不是把责任划分到龙安军头上,出现问题啦就和你们没有关系啦!现在乡村振兴时代,须先振兴老百姓再发展农村,真正能做到助农惠民来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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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丈县政府办 2023-12-06 15:52:37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的帖子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已经获悉并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违规转包工程问题

      默戎镇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8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古丈县默戎镇万岩村小花园,项目建设内容为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正弘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长沙陆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村委会推荐、默戎镇人民政府同意,自然资源局班子扩大会会议研究通过,在村委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9月8日古丈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与古丈县古阳镇鑫发工程队签订了《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合同》。龙安军为该项目委托代理人以及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管理一切事宜(委托书、合同书11月10日上午当面让您查阅)。经调查了解该项目均由古丈县古阳镇鑫发工程队现场负责人龙安军组织实施,建筑用砂石、水泥等材料及挖机设备由鑫发工程队负责提供,不存在违规转包的问题。

      二、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经甲方古丈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组织,11月10日上午9点,网友您(向左军)、该工程建设项目乙方古阳镇鑫发工程队法人代表田宏彪、现场负责人龙安军,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子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符秋云、陈光文三方一起在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信访室进行了情况了解及相互对质。该工程建设项目中网友您组织工人施工的少部分工程量与乙方现场负责人龙安军未能达成一致,但农民工工资乙方古阳镇鑫发工程队现场负责人龙安军已直接结算给民工(有乙方提供的农民工领款按手印为证),该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于网友您与乙方对您组织工人施工未能达成一致的工程量,还请您与乙方现场负责人龙安军再次进行核算、费用结算清楚。如网友您与乙方再次核算还未能达成一致,建议您走司法途径解决,以保障您合法权益。

      三、关于该工程恶意欺骗百姓问题

      关于该工程建设项目,甲方在该建设项目村委会对该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设计单位、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均进行了公示,不存在恶意欺骗该项目区涉及的百姓。甲方对该工程项目有监管权及监管责任,因此多次与监理单位一并到该项目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对工程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施工方式不正确的地方也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督促乙方按照设计进行优质、足量施工。

      综上所述,网友您反映该建设项目违规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隐瞒事实恶意欺骗百姓的问题,实属不存在。对于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均高度重视,及时答复,从未以龙安军为该项目现场负责人为理由而逃避责任。




      古丈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古丈县政府办 2023-11-07 08:05:54

      来信收悉,已转交至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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