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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文件都没收到就冻结微信,支付宝

时间:2023-10-13

涉及单位:河北省文安县法院

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本人在10月12日上午10时28分发现提示微信支付被限制,另外一个微信号也收到了同样的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冀1026财保763号】,但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打电话过去,就报了下身份证后六位,然后说是小鹅花的欠款问题,由于本人债务比较多,所以暂时没办法处理,而且现在全身上下就几百块还要等发工资吃饭。不管什么原因,总不能让我饭都不吃了吧?

本人在河北省人民法院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并没有查询到(2023)冀1026财保763号保全文书。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河北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

本人通过0316-114查询到0316-5280190并非文安县人民法院电话,所以我怀疑有百度公司的催收团队冒充国家公检法的行为,应予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广东云浮市,现居广东佛山市,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河北文安县。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文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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