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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元区珠江丽园10栋屋面外墙防水维修须动用维修资金45161元存疑

时间:2023-10-12

涉及单位:华晨物业有限公司、大京建筑有限公司、房产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市本级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珠江丽园10栋606号业主因屋面渗水,向物业申请维修,现从株洲市房产局维修监管部门的《掌上维资》小程序中看到须动用45161元维修资金,正在公示中,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施工单位为株洲大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摊总面积为4867.20平方米,分摊总金额为45161元。我是10栋602的业主,分摊到我个人的金额为1706.14元。我不明白的是,这工程是怎么中标的预算是怎么算出来的,我记得5年前我屋顶一个渗漏点请外面的施工队只花了1000元,放在现在的行情,2000元一个漏点,家里有10个漏点也就2万元。华晨物业公司也没有一个说法,珠江丽园物业公司负责人董主任说是审计部门审计出来的,业主是看不到的,说的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业主没有知情权,上面说多少就是多少,这不明摆着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吗?这不是随意动用维修资金吗?监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监管到位了吗?有没有到现场做过调查?我房屋以前同一个漏点维修了不下3遍,我是通过起诉物业公司的办法才勉强修好。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一个合理解释,老百姓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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