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涉及单位:娄底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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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涉及单位:娄底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娄底市 娄星区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2345楼住户,
网友:
你们的答复是错误的,不正确,弄虚作假的,我们全部不于接受,
一,1楼装修破坏了房屋的整体结构和承重墙,你们扯到下水道上,这是什么意思,是牛头不对马嘴,我们不认可。
二,关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置解决”问题,至今处置了什么,解决了什?,你们处理好了什么?解决了什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积极主动作为,表现在什么地方?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你们是我行我素,不听别人意见。
2月20号,由市建设局,信访办郭主任牵头,带领住保中心、质安站,你城管局,等有专家现场查看,大家一至认定是个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由城管局执行,你们执行了吗?停工了吗?恢复原状了吗?不但不恢复原状,反而继续施工。从2月上旬一直到4月14号,你们制止了房主施工吗?,等等,
又说什么2日20号,由月塘社区牵头组织协调会,2月20号是第一次对房屋破坏的严重性作出决定,大家一至认定是严重的安全隐患,你们说对部份进行自行恢复整改,整改了什么?
实际上没有停止施工,还说什么整改了!
不但不恢复原状,反而继续施工,你们唆使房主从长沙喊个体鉴理公司来鉴定,做了个虚假鉴定报告,害得我们叫天不应,喊地地灵,害得我们走头无路投诉无门,
后鉴理公司认识到房子破坏了的危险成度,将鉴定报告申明作废,你们又唆使房主做假恢复,表面做得好看,
经我无数次举报,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又折除假恢复。要重新恢复原状,但并没恢复,看市城管局领导何其毒也,以经几月之久对居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闹得不可开交,城管局于4月14号才正式立案,原来案都未立,谈得上什么执法!是在弄虚作假根本没有停止施工,立案后,从2月上旬到4月14号几月之久无人执法,我们无数次走访市领导、省领导,才停止施工,我们是多次要求召开听证会,后开了个什么协调会,我行我素不要受害人参加,你们与谁协调,完全是弄虚作假,讲的好听做得好看这有什么意义,问题解决了吗?
你们市城管局领导又想了个主意,委托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的什么?检测了新加固的梁柱进行水泥強度检,对破坏了房屋整体结构和承重墙不检测,这有什么意义?
在恢复原状时由房主自行喊了个装修公司进行恢复,恢复了吗?到现在恢复了吗?原状是什么?加了几根梁,需要加几根柱子?加了几根柱子啊?是谁在鉴管啊?鉴管了没有啊?你们城管局领导是阳奉阴违,不作为,忽悠党,忽悠领导,忽悠老百姓,老百姓无可奈何。
2月上旬以来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执法,是在千方百计充当保护伞!房主明显沒有任何装修手续进行装修,又破坏了房屋的整体结构,大家一至认定是个严重的安全隐患威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己经是构成犯罪,城管局不制止,不执法,还说每月每日怎样怎样,城管局领导要是按2月20号几级领导和专家的决定执法,按3日1号市住保中心和市住建局的案件遗交函执法当时决定15天之内恢复原状,不会到今天还在斗争!还想遍取我们转移方向。只有城管局领导最聪明,到如今这样的情况,完全是市城管局领导不执法造成的。
三,对违法装修的人员不处罚,对不作为不执法的领导不查处,对充当保护伞的领导不处理, 还威胁,想利用公安对受害人进行打击。对破坏房屋结构没有说和保证,现对造成受害人一切损失不赔偿,天低下那有这样的理由。
現又忽悠我们,要我们向娄底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我们向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公司提起诉讼,我们不会上当受骗的,我们的歩子早已走清楚了的,
1,我们知道娄底市信访局的领导我们找了多次,知道早已被你们沟通了,
湖南湖大建筑工程捡测公司我们不评论,是你们指示的,问题是存在城管局领导!
到目前为止你们执法了吗?起到了什么作用?恢复了原状吗?
城管局领导,对人民群众不作为,不忠诚,不老实,不负责任,破坏了我们的房子不执法!沒有说法,沒有保证!害得我们白天不能吃,晚上不能睡,造成精神分例!这都是城管局领导不执法造成的!
祥情请看上面的投诉举报。
娄星区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2345楼住户,李跃龙,肖建辉,朱则五,谢湘克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朱则五等同志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反映情况的回复
湘问·投诉直通车:
关于信访人朱则五等同志通过贵平台网上来信的方式反映娄底市城管局弄虚作假不作为的情况,我局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实
信访人反映的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一楼业主违规装修事件属重复投诉事件,信访人多次就该事件先后向娄底市信访办、娄底市纪委、省委第二巡视组、省信访局、百姓呼声、抖音等政府部门及网上平台反映情况,我局均予以明确答复: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一楼业主违规装修事件我局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有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为证,不存在弄虚作假不作为情况。
二、我局就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一楼业主违规装修事件所做工作
我局3月1日接住建局移送函后于当日即介入处理,此前2月20日娄底市住建局住保中心、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办事处及月塘社区组织信访人、装修业主现场协调,由装修业主自行恢复后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结构鉴定。3月1日调查时,装修业主已根据现场协调要求,对房屋自行恢复,并已请湖南弘信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鉴定。3月24日湖南弘信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月塘小区4栋3单元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报告结论为“月塘小区4栋3单元当前的危险性等级为B级,个别结构构建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就该《鉴定报告》向娄底市住建局质安站进行查询,该鉴定检测公司具备专业鉴定资质。根据湖南弘信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鉴定,装修业主已恢复鉴定报告也显示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因此,我局未立案。
此后,信访人对湖南弘信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所做的鉴定不予认可,持续上访,向省委第二巡视组反映情况,湖南弘信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迫于信访人持续电话干扰及各方面因素,于4月10日出具了《月塘小区4栋3单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作废声明。
湖南弘信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作废声明后,我局于4月14日进入立案程序。我局执法人员与装修业主、信访人找到月塘生活小区原设计单位娄底地区建筑勘查设计院(现为娄底市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专家进行咨询,并多次组织信访人、装修业主召开协调会议,确定由装修业主委托原设计单位出具恢复加固设计方案,信访人及装修业主于4月28日在恢复加固设计方案上签字同意,然而信访人在签字后多次找原设计单位提出诸多要求,干扰原设计单位设计,原设计单位不愿介入邻里矛盾,拒绝承接该设计方案,后由我局向原设计单位去函,请其协助,娄底市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技术层次面提供了专业意见书。
5月15日由信访局牵头组织了市住建局质安站、市住保中心、市城管局、乐坪办事处、月塘社区、辖区派出所召开了联席会议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现场办公,确定由娄底市弘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施工加固图纸,由市住建局质安站派专业人员监督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在小区进行了公示。5月22日至5月28日,娄底市弘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做好支撑的前提下,拆除业主自行恢复的墙,全部浇铸混凝土梁和柱,对所有的敲打部位重新加固恢复原样,恢复加固施工期间信访人全程现场监督。
按专业要求恢复加固后,经过一个月凝固期,我局于6月底委托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房屋原有结构的安全性影响进行评估,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娄底市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1楼房屋改造恢复后对原有结构的安全性影响评估报告》结论“娄底市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1楼改造恢复后未降低房屋原有的竖向承重构件的承重能力。”期间,我局向信访人送达了信访处理意见书,信访人拒签。8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评估报告原件送达月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处,由其进行转交。8月18日、8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娄底市住建局住保中心、驻月塘社区民警、月塘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就信访处理问题召开了协调工作会,向信访人解答了信访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再次送达信访处理意见书,信访人仍拒签,甚至都不看,一味只要求赔偿。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我局对违法装修人员不处罚,不对不作为不执法的领导不查处,对充当保护伞的领导不处理的问题
1、因装修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被投诉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对月塘生活小区4栋3单元1楼装修业主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月塘生活小区信访事项进行程序结案。
2、月塘生活小区装修事件处置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娄底市纪委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我局处置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况。
3、事件处置后我局明确告知信访人,如对我局作出对装修业主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存在质疑,可以依法向娄底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对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存疑,可自行向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咨询,或对该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提起诉讼,也可自行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估。
三、建议
月塘生活小区信访事件我局已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给各级部门做了专题汇报,同时也告知了信访人救济途径。信访人置正确的救济途径不顾,一而再再而三采取向网上平台、抖音等处投诉,存在利用社会舆论干扰执法公正,达到其个人目的之嫌。建议同时转相关部门,对非法缠访、绕访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