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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金字悬厅应是芦淞法院的承诺

时间:2023-09-19

涉及单位:株洲市芦淞区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公平正义”金字悬厅 应是芦淞法院的承诺 不是招商的幌子

笔者邹其生已81岁,妻黄曼玲,已76岁,都已从教育单位退休。

马宇林退休前曾任株洲芦淞法院刑、民、经济等庭庭长20多年;笔者向来尊崇法律、法院、法官;年过60岁,体脑急速衰退,故国家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

笔者因2次被马庭长诈骗,向芦淞区法院起诉奸商,并保全其财产后,马庭长串通奸商、法官擅解保全,虚假诉讼,制执行难。

有位朋友认为:现今的民间借贷案,只有到应还本付息时,才发现不少是诈骗;才知中介和骗子是同伙,才知其还有保护伞……

今年3月15日,笔者将二次受骗的事实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以《投诉株洲芦淞法院》为题向上级和社会投诉后,3月20日,芦淞法院公开回复;现依次异议如下:该院称:“……已冻结的各被告的其他财产应基本能保障原告方申请保全的期待利益,从保障企业运转出发,予以解冻。”《民诉法》第10条有:“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保全申请人不但交了5000元保全费,而且将其居住的房产提供担保,法院才对债务人采取保全措施。《民诉法》第108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5条有:除……上级法院作出决定解除外……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其第189条规定可以.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四是:“擅自解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的;”法院编出解冻的理由是:“故从保障企业运转出发,予以解冻。”是以言代法;难道诈骗集团也要保障其运转?天元公安分局及检察院负责人已双开追责应是严格执法;按游戏规则,将已收的5000元保全费退还保全申请人,并赔偿提供担保房产价值;才较公平,较合常理。

2023年8月22日《谈话笔录》执行到位133万多,未执行到位138万多;未基本保证“期待利益”?谢枫的《申请报告》称:“我们必须守信于银行,及时还货;贷款金额40万元。”芦淞法院回复:“账户无大额资金进出。”这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难道40万元也不是大额资金?再者,为诈骗带笼子者不会投钱;投钱及时就退;有诉讼,也是虚假诉讼。有人举证2010年马庭长易金娥便虚假诉讼;2014年马庭长易金娥巳参股伍清明诈骗;2021年芦淞法院公告10条整顿顽瘴痼疾;第一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1民初2411号案已有律师代理,马庭长又任代理;违第二个规定第13条第2款;以妻儿签约借贷也悖规定;该案以简易程序审,己悖法律而应撤销。

魔术师都知道从观众中选一位中年人来作鉴证,难道纪检、监察、政法委、检察院等都不肯作证?芦淞法院为证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实而自证清亷;相信悬于大厅的金字“公平正义”应是芦淞法院的庄严承诺;不是招商的幌子?

邹其生   电话13973331917     202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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