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7
涉及单位:株洲市忆家物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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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7
涉及单位:株洲市忆家物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本人2018年5月左右购买株洲市亿都澜庭一期房子,开发商于2019年12底通知业主收房,当时收房并未出示三书一证一表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此表),故当时拒绝收房,常年在外地,现今也未收房,未缴纳维修基金和契税。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2021年10月左右才发出来,现在物业通过律师函的方式想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将如何进行维权,应该向哪些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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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网上反映的“亿都澜庭林语物业管理费缴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有关业主收房缴纳物业费问题,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点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屋购买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买受人验收交付房屋;买受人接到建设单位通知验收交付房屋的应及时进行验房办理交付手续;物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但首先由建设单位垫付并负责追缴;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建议小区业主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联系石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联系方式:073122743160)。
石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