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涉及单位:浏阳凤凰峡漂流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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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浏阳市龙伏镇石柱峰村一位村民,我实名举报凤凰家玻璃漂道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占用了这个七里基本农田,在2020年他们自修了这个玻璃飘道,在2022年2月21号到期,4月15号他们向浏阳市资源局下达了这个行政,决定通知在15天之内焊接拆除,后来他们一直没有拆除,2023年1月12拆除,但是到现在7个月了一直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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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凤凰峡非法占用土地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浏阳市凤凰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设立,龙伏镇石柱峰村民委员会以入股分红的方式参与运营管理,凤凰峡旅游旅游建设项目已通过规划、设计勘察、国土、环保、水务联审于2011年营业,项目运营后增加了石柱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21年4月17日,经龙伏镇石柱峰村高桥村民小组申请,办理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单。玻璃漂道项目已经省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我局对浏阳凤凰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浏阳市龙伏镇石柱峰村高桥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玻璃漂道项目建设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被处罚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第1项、第2项,我局于2023年1月10日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12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向我局送达《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第1项、第2项由我局组织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我局没有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定职责职能,故浏阳凤凰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暂未拆除。
特此回复。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