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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肢体残疾人卿显平举报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家3人

时间:2023-08-07

涉及单位:新邵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举报人:卿显平,男,50岁,双腿肌肉萎缩的二级肢体残疾人,系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新田铺镇长古村12组村民

被举报人:新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焕

被举报人:新邵县公安局原法制大队长罗招兵(现任交警大队长)

被举报人:新邵县新田铺派出所原所长李长弘(本案办案民警)

被举报人:新邵县新田铺派出所原教导员孙小庆(本案办案民警,已带病提拔为陈家坊派出所所长)

被举报人:新邵县新田铺派出所原副所长(本案办案民警,已带病提拔为该所教导员)

2021年8月6日,在镇村两级以及新田铺派出所的包庇纵容下,邻居卿建新、张再秀夫妇强占我家屋前土地(证据1:土地兑契和村民证明)引发冲突。在冲突中,我、我弟卿满生以及其妻子刘秋花既无殴打行为(证据2:目击证人刘佳晚书面证明),更没有造成伤害后果(证据3:一审开庭笔录第9页倒数后3行新邵县公安局承认没有张再秀、卿建新夫妇任何就医资料),因此我们3人根本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然而新邵县公安局滥用职权,残暴执法,公然采取人身威胁、非法收集证据、办案民警伪造签名、剥夺我们陈述申辩权、未经集体讨论、未经调查直接拘留等一系列非法手段,于2021年10月13日,新田铺派出所借调解之名传唤我和刘秋花,随即不分青红皂白,将我俩押送到新邵县公安局,给予我行政拘留7天、刘秋花行政拘留10天、各罚款200元的处罚。2021年10月20日,我弟卿满生去新田铺派出所给我拿被扣押物品时,被新田铺派出所当场扣押,随即未经调查,直接给予卿满生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近乎顶格处罚。新田铺派出所和新邵县公安局渎职在先,且没有卿建新、张再秀任何受伤的证据及照片,更没有伤情鉴定,却给予我们一家3人明显畸重的处罚,我们查遍《中国裁判文书网》,在全国都没有先例,新邵县公安局之残暴令人发指,天理难容,这是践踏合法权利、压制合法诉求、粗暴执法的集中体现;是一贯严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耍特权抖威风的典型反映。

我们绝不屈服新邵县公安局之淫威,诉诸于法院,可北塔区人民法院、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视新邵县公安局累累恶行,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为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保驾护航。我们曾2次向新邵县委书记陈历贤、3次向邵阳市委常委领导、1次向湖南省高院全体审委会成员举报和反映诉求,多次向邵阳市委政法委、邵阳市纪委、新邵县纪委举报上述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均杳无音信,石沉大海,致使我家含冤受屈,陷入绝境。如此严重渎职的新邵县纪委,竟然于2022年10月8日被邵阳市纪委推荐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邵阳市纪委网站链接http://sysjw.gov.cn/sysjw/stxw/202210/ad9244780c454bf0ab4a8fa84d7f9d0d.shtml),公示期间我向湖南省纪委举报,省纪委取消了新邵县纪委先进集体资格(http://www.sxfj.gov.cn/news/222258238.html),足以证明新邵县纪委有案不立的违纪事实属实。今年3月-6月湖南省委巡视组巡视邵阳期间,我向省委巡视组举报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以及新邵县纪委有案不立的违法违纪问题,邵阳市纪委以“无证据”三个字敷衍了事,草草结案,而且还存在泄露举报信息等违纪问题。新邵县公安局拿三级法院的判决当挡箭牌,拒不正面回应我的举报内容。邵阳市纪委和新邵县公安局对待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案件尚且如此敷衍,可见平时作风何等恶劣。我身虽重度残疾,但宁死不屈,现冒死向全国人民揭露新邵县司法之黑暗、政风之恶劣,百姓之苦难,誓与新邵县公安局徇私枉法之徒斗争到底,还我家清白。

新邵县公安局违法事实和证据如下:

一、在镇村两级以及新田铺派出所的包庇纵容下,邻居卿建新、张再秀夫妇强占我家土地引发纠纷

2021年8月初,邻居卿建新、张再秀夫妇依仗与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海燕是亲戚,王海燕与村支书罗镇国“官官相护”,便强占我家屋前土地。该土地是我和我弟卿满生于2008年4月用自家责任田兑换同组卿解生3分,卿平山6分,共9分荒田修建房屋剩下部分,我们提交了土地兑契(由时任村支书卿休住执笔、村会计卿云生在场)和村民证言,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明我家对该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而张再秀强占我家土地,主观恶意极为明显。为妥善处理土地纠纷,我弟卿满生及妻子刘秋花多次请示本村支书罗镇国和副书记王海燕,并提交了书面请示材料给新田铺镇党委书记邓亦锋,请求对土地纠纷进行调解,可镇、村两级拒不处理,放任矛盾激化。我弟卿满生遂向新田铺镇派出所报警,请示制止张再秀侵权行为,派出所也拒不出警。在镇村两级的包庇纵容下,卿建新、张再秀夫妇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2021年8月6日7时许,张再秀再次耕种我家屋前土地,我前去好言相劝,可张再秀不仅不听劝告,反而疯狂地捡起木柴向我砸来,因我双腿二级残疾(证据4:本人照片及残疾证),需拄拐杖才能勉强行走,毫无反抗能力,额头被张再秀打伤。刘秋花见我被打,欲上前制止,张再秀之子卿泽军怂恿其父卿建新拿起三叉锄头向刘秋花砸去,在泥工师傅刘佳晚大声提醒下,刘秋花及时躲闪幸免于难,卿建新随即穷凶极恶迎面扑来,刘秋花为避免被伤害,用手将卿建新推开以保持安全距离,因地处下坡路段而致其倒地。当时我弟卿满生正在旁边马路上拌砂浆供泥工之用,见我被打伤,他欲将我和张再秀拉开,张再秀随即拿起木棍向卿满生打来,卿满生抢下木棍(这就是新邵县公安局所谓的“挥击动作”),但并没有打张再秀。张再秀诬陷卿满生将其背部打伤,卿建新说被刘秋花推倒后膝盖受伤,可张再秀和卿建新又拒绝向新田铺派出所提供任何就医资料,派出所也没有对其2人进行伤情鉴定,也没有案发时的任何受伤照片,这些足以说明其2人根本没有伤。现场监控视频完全可以看到卿满生和张再秀始终是面对面站着,试问如何能够打到张再秀背部?可见张再秀纯属诬告陷害。而且现场目击证人刘佳晚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我们3人没有殴打卿建新、张再秀夫妇。《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实务指南》定义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在卿建新行凶伤人的情况下,刘秋花一个正当防卫的“推开”动作,绝对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意义上的“殴打”!新邵县公安局也承认现场监控视频看不清卿满生是否打到张再秀(证据3:开庭笔录第9页第8行),仅凭臆想和猜测就草率认定卿满生打了张再秀。我即使在被张再秀殴打受伤的情况下,并没有就医治疗,也未向派出所提出要张再秀赔偿医疗费,足以说明我保持了极度的克制和限度,冷静对待冲突,宽容大度,并无社会危害性和治安管理违法性,不应给予行政处罚。可新邵县公安局不分青红皂白,将我行政拘留7天,将刘秋花行政拘留10天,各罚款200元。2021年10月20日,新邵县公安局未经调查,直接给予卿满生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近乎顶格处罚,这是赤裸裸有预谋的打击报复行为。

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新邵县公安局无视张再秀侵权在先,且我方没有殴打行为的客观事实,公然采取人身威胁、非法收集证据、办案民警伪造签名、剥夺陈述申辩权、未经集体讨论、未调查直接拘留等一系列非法手段,给予我们近乎顶格非法拘留处罚,一手炮制冤案

(一)新田铺派出所在接到卿满生报警后拒不出警,是严重的渎职不作为。2021年8月4日早,张再秀继续挖我家土地,我弟卿满生到新田铺镇政府反映情况后,随即到新田铺派出所报警,直到8月6日双方发生冲突,派出所也一直未出警。一审中,新邵县公安局代理人岳旷晖多次表述,土地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可以不出警(证据3:开庭笔录第7页最后1行)。实际上我们请求的并不是要求派出所调解土地纠纷,而且请求制止张再秀侵权行为。根据《警察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应当及时受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如果当时新田铺派出所能够及时制止,绝不会发生本案纠纷。因此,新田铺派出所存在严重渎职行为。

(二)新邵县公安局承认张再秀、卿建新没有提交就医资料,新田铺派出所副所长彭程却威逼我们赔偿医疗费,这是赤裸裸地替张再秀、卿建新夫妇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一审时新邵县公安局代理人岳旷晖承认张再秀、卿建新没有提交就医资料,受伤最重的是我(证据3:开庭笔录第10页第1行),是张再秀打的。可新田铺派出所副所长彭程狂妄透顶,在询问调查中,只问我们赔不赔医疗费,威胁不赔就要抓人。我家3人对张再秀和卿建新伤情一无所知,彭程又拒不出具任何医疗诊断证明,我们如何赔偿?我们强烈要求新田铺派出所对张再秀和卿建新伤情进行鉴定,可派出所拒绝鉴定。彭程见威胁不成,恼羞成怒,狂言就是要抓我们一家,叫我们拘留出来后,有本事尽管去告他。现在看来,彭程之所以如此嚣张,是因为有局长刘焕为他撑腰,他不仅没受到处罚,反而晋升为教导员,至今逍遥法外。判决书中所谓的公安局进行了调解,其实质就是替张再秀、卿建新敲诈勒索。如果公安局查明伤情、厘清双方责任,将医疗发票、伤情鉴定等作为赔偿依据,方能称得上公正调解,此案也早就化解。

(三)新邵县公安局未对张再秀、卿建新伤情进行鉴定、取证、委托,不符合规定,程序严重违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本案中,新田铺派出所彭程强迫我们赔偿张再秀、卿建新医疗费,我们强烈要求其出具伤情资料和伤情鉴定,彭程拒绝出具,却威胁不赔就抓人。新邵县公安局连张再秀夫妇的伤情资料都没有,更没有对其进行伤情鉴定,因此新邵县公安局程序严重违法。

(四)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收集证据(证据5:卿建新询问笔录)。一是卿建新2021年8月6日的询问笔录没有其本人签字,也没有提供证据佐证,完全有伪造的可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是典型的非法证据。二是将做出行政处罚后的2021年10月25日卿建新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我和刘秋花于2021年10月13日被拘留,卿满生于同年10月20日被拘留,因此,该证据属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三是非法采信张再秀之子卿泽军证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二)项: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卿泽军作为本案当事人张再秀、卿建新的儿子,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五)剥夺了我们陈述与申辩权,且未经必需的复核程序,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证据6)是新邵县公安局将我们带到新邵拘留所执行拘留时才拿给我们签字,而且只问我们服不服,不服就签要陈述申辩,拒绝告知处罚的事实和依据。我们在《告知笔录》上明确写了要陈述和申辩,但新邵县公安局拒绝听取我们陈述和申辩,也未进行复核,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此外,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与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同一天作出,这说明新邵县公安局根本未能做到保障我们陈述申辩的权利。

(六)行政处罚决定未经集体讨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了集体讨论制度。本案中,对包括我们和张再秀、卿建新(未执行)共5人分别作出了拘留处罚,尤其是对我们3人基本上属于顶格处罚,不可谓不重大,行政机关负责人理应集体讨论决定。新邵县公安局岳旷晖承认只要分管副局长签字就可执行拘留,并未经过集体讨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七)新邵县公安局对卿满生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后24分钟才进行调查,足以证明做出行政处罚前并未调查,更未依法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这是赤裸裸的践踏法律。

——《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上记录卿满生已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30分被传唤至新田铺派出所;

——《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上记录卿满生被行政拘留12日,已于2021年10月20日11时直接通知了家属。

——卿满生《询问笔录》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1点24分至13点31分。(证据7)

由此可见,从卿满生被传唤到新田铺派出所,到新邵县公安局通知家属卿满生被拘留12日,中间仅有30分钟时间。实际上新田铺派出所到新邵县公安局办案地点12公里,车程都不止30分钟,更何况当天10时30分至11时,卿满生尚在被新田铺派出所押送去新邵县公安局的途中,因此足以证明新邵县公安局在传唤卿满生之前就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卿满生被给予行政拘留24分钟才进行询问调查,进一步证实新邵县公安局在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前并未调查和履行告知义务,制作询问笔录和告知书仅为了补充案卷而走过场,均不能作为证明行政处罚行为合法的证据。对于如此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三级法院竟然认定新邵县公安局程序合法,完全是枉法裁判。

(八)办案民警伪造签名,执法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证据8:卿满生、刘秋花、卿显平询问笔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1)新田铺派出所2021年8月16日对刘秋花的询问调查,彭程和李长弘并未参与,其2人签名系伪造,实际上是辅警姚敏询问。新邵县公安局2021年10月13日对刘秋花的询问,李长弘并未参与,该笔录签名系伪造。

(2)2021年10月20日新邵县公安局对卿满生的询问由新田铺派出所副所长彭程及辅警谢仕毅完成,不符合执法主体法律规定。

(3)2021年10月13日14时35分至16时10分,新邵县公安局对我的询问由民警岳旷辉及辅警谢仕毅完成,孙小庆并未参与询问,其签名系伪造。

因此新邵县公安局对我们的调查违反了上述规定,执法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当属程序严重违法。

(九)执法目的明显不当,适用法律明显错误,严重违反《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公法制〔2021〕2303号)。《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上述足以证明我们3人没有主观过错,也没有殴打行为,更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该文件,我家3人根本不应受到行政处罚。

最后,我衷心想表达的是,三级法院为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签字背书、保驾护航,致使我家3人冤屈不能申,助长了新邵县公安局的嚣张气焰,涉案民警非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提拔重用,如新邵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罗招兵调任交警大队长、本案承办民警原新田铺派出所所长李长弘调去新邵县公安局、原副所长彭程晋升该所教导员,原教导员孙小庆升任陈家坊派出所所长,一个个枉法之徒被带病提拔重用,这是新邵县公安局局长刘焕明目张胆为违法乱纪者撑腰,践踏法律尊严,欺压百姓。窥一斑而知全豹,新邵县公安局如此明目张胆违法办案,本案绝不是个例,可想而知全县还有很多像我家一样的老百姓含冤受屈,甚至有些家破人亡。新邵县公安局如此严重违法行为竟被湖南省高院认定合法,新邵县以及全省公安机关都可参照执行,必定祸害无穷,民不聊生。

只要我一息尚存,哪怕拖着残疾之躯赴省进京,倾家荡产也要依法依规举报到底,还我家一个清白。恳请全国广大媒体和网友为我们底层百姓发声,揭露新邵县公安局违法乱纪真相,清除公安系统害群之马,还新邵县百姓一片朗朗乾坤,如此,我家之幸,全县百姓之幸。

举报人:卿显平,联系电话:19918108689

2023年8月7日

附:证明清单

1.土地兑契和村民证明

2.目击证人刘佳晚书面证明

3.一审开庭笔录

4.卿显平照片及残疾证

5.卿建新询问笔录

6.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7.卿满生被传唤通知书、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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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邵县公安局 2023-08-29 11:54:46

    关于“二级肢体残疾人卿显平举报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家3人”一贴的回复
    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
    关于“二级肢体残疾人卿显平举报新邵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家3人”一贴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2021年8月6日7时许,我局新田铺派出所接报警称,长古村发生打架,请求处警。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展开调查工作。经查,张再秀与卿显平、卿满生、刘秋花等人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看见妻子张再秀被人殴打,卿建新拿起一把锄头扔向对方,锄头砸在刘秋花身旁。刘秋花见状,冲过去将卿建新推倒在地。冲突过程中,卿显平、张再秀、卿建新均不同程度受伤。
    考虑到当事双方系邻里关系,派出所与村委会干部组织双方展开调解,但双方意见不统一,调解失败。2021年10月,违法行为人刘秋花、卿显平、张再秀、卿满生、卿建新均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卿建新因年满七十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
    感谢贵网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祝网民朋友生活愉快!
    新邵县公安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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