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2
涉及单位:溆浦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1.2023年8月1日10:48本人微信及QQ收到提醒,本人账户于2023年8月1日0:00被溆浦县人民法院(后文简称溆浦法院)限制使用,案号(2023)湘1224财保74号。根据提示里所留的电话,2小时打了不下百次后终于打通,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后对方说是由于本人苏宁金融贷款逾期被溆浦县驰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溆浦驰顺)提出诉前保全,故冻结。但本人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借贷关系,溆浦法院接线人员说是发生了债券转让,并提供了一个四川资阳的手机号说是对方联系人,一切和其联系。本人对此号码存在疑虑,询问对方座机号说没有。本人又对冻结本人微信支付没有收到任何形式通知提出质疑,溆浦法院接线人员说对方目前还没正式起诉,起诉了法院会给我发通知。我一再表示,我目前需要溆浦法院提供微信支付冻结的通知,在我一再要求下,8月1日17:56本人收到了1065开头短信发来的溆浦法院批量冻结裁决书链接;
2.本人根据溆浦法院给的手机号联系溆浦驰顺,得到的答复是债券转让到他们公司,后续一切和他协商,但本人要求其提供苏宁金融到溆浦驰顺的债券转让合同,证明其依法拥有对本人苏宁金融借款未还款项的所有权,对方说债券多次进行了转让,他们只能提供他们上家公司转让给他们的合同,别的没有。本人又联系溆浦法院反应此情况,法院说通知对方让提供合同。电话挂了几十秒就接到溆浦驰顺电话说加微信发给我,但发来的只是本人在苏宁的借款合同电子版及上家公司转让给他们的合同首页和尾页,中间部分说是商业机密提供不了。但这些还是证明不了溆浦驰顺对本人苏宁金融借款未还部分和合法所有权。本人8月2日又多次联系溆浦法院,说溆浦驰顺不能证明其身份,故本人对此次微信支付冻结提出疑问,并且询问法院作为政府机构,做出裁决应该公正公平,有理有据,对方是否给溆浦法院提供了完整的资料证明其对该笔债务的合法所有权。溆浦法院接线人员给到的回复是他们收到的也是苏宁金融的借款合同以及上家公司与溆浦驰顺的转让合同,别的没有。那么请问,溆浦法院是依据什么认定溆浦驰顺是该笔债务的合法拥有方,从而对本人微信支付进行冻结的?
3.本人最初在苏宁金融借款本金共6000元,分12期,前5期正常还款共计3000多点,逾期后账户冻结,无法线上还款,本人和苏宁金融协商达成一致,线下对公分期还款,但当本人第一笔500元还进去后,迟迟不给下账,本人多次找苏宁金融客服,对方也确认公户收到本笔款项,但一致没给下账,说联系有关人员处理,但一直9个月都没下账,故本人后续没有再进行还款。但溆浦法院根据溆浦驰顺提供的金额,本人目前还欠本金3900多,加利息一共5200多,先不谈逾期利息计算是否合理,本人前期所还共计3500多元,按目前溆浦驰顺提供的本金金额3900多,本人前期还的3500多里面,2000多不到2100是本金,时间利息高达1400多,这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但当本人对此提出质疑时,溆浦法院接线人员居然说由于经过了多次债券转让,现在根据溆浦驰顺提供给他们的转让合同,这就是合法的。并多次提醒我,我这也没多少钱,有啥问题都可以和溆浦驰顺协商,利息也可能进行减免,但本金只能是这个,想处理问题就不要对无关的东西进行询问,这次解决不了,再次发生债券转让的话,金额只会更高,本人也只会更麻烦。请问,本人对不合法的利息金额提出质疑,就是无关的了?本人要其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就是无关的了?不合法东西,多次债券转让,就变的合法了?还有溆浦法院的接线人员,处处明显是站在对方那边,作为政府机构,公平公正何在?
4.本人8月2日多次和溆浦法院联系,无法得到有效答复后,根据裁决书明文所写,如对该裁决有异议,收到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提出复议。但当本人多次明确提出要复议时,溆浦法院接线人员一会儿说现在对方还没正式提出诉讼,没啥复议的,一会儿又说和对方协商好后对方撤诉后就没事了,主要看我们协商,东拉西扯,就是不提复议的事。在本人一再坚持说是对该院没有充分证据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对本人微信支付冻结的事提出复议,并且告知她,这是裁决书上明确写的,复议需要我提供哪些材料,材料怎样转交给该院。对方态度大变,直接说她不知道,说那是你的事,你自己找律师问吧。我说收集和提供资料是我自己的事情,但你们需要的流程,格式,提交邮箱总要给我吧?该院接线人员又说不知道,地址裁决书上有,自己按地址邮寄就行,别的问题可以问我,这个问我也不知道。那么请问,该院裁决书明文规定可以复议,当本人提出要复议时,该院工作人员不是东拉西扯转移话题,就是啥都不知道,况且,本人日常居住地在西安,现在已8月2日晚上,8月3日邮寄材料的话肯定过了复议期,那裁决书上给的复议权,还有啥用?
5.管辖权异议。本人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日常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并持有居住证。溆浦县对本人没有管辖权,本人也不可能到溆浦法院出庭,故本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请将我苏宁金融逾期诉讼事宜转至本人日常居住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6.本人上述所说内容,全部有电话录音,如需要,本人可以提供。请溆浦法院如实正面回答我上述问题,而不是机械粘贴。对本次溆浦法院对本人微信支付做出的冻结裁决,是否有法有据,如有,请提供完整能证明对方身份的材料,否则,就是违规,本人将维权到底,后续不排除通过国务院监察网站,12345,12368,12309电话等多渠道维权。如没有完整证据,请立马解决本人微信支付冻结。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溆浦法院限制微信支付”的问题
被申请人借款后逾期未返还借款,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将追偿权转让,最终由申请人受让担保方享有的追偿权。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了申请书、保单保函、借款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等证据材料,向我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我院依法作出(2023)湘1224财保27-52、54-88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相关财产实施冻结行为(例:微信支付冻结)。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二、关于“溆浦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的问题
该类案件为追偿权纠纷,属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借款本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申请人为接收货币一方,申请人的住所地溆浦县为合同履行地,溆浦法院有管辖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关于“联系电话打不通”的问题
我院在实施诉前财产保全后(例:微信支付冻结),立即发送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并推送了四个联系电话。由于电话咨询人员过多,所以偶尔会存在电话占线问题,但是我院电话一直都处于畅通状态,请耐心拨打。
若您对我们的工作仍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院办公室电话0745-3336713、0745-3336316进行相关咨询。溆浦县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欢迎广大群众继续监督法院工作。
溆浦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