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8
涉及单位:韶山市清溪镇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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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8
涉及单位:韶山市清溪镇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请求督办韶山市清溪镇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以韶山市清溪镇自已惩罚自己
我名叫盛亮东,男,现年71岁,身份证号码:430312195212172010,联系电话:17373233877。
韶山市清溪镇拒不履行支付我在2022年8月14日与韶山市信访局,韶山高新区,韶山市优化人居事务中心,韶山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韶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盛亮东信访事项处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剩余资金3万元。2023年7月21曰曾电话讨要未果,后发帖求助,于7月27曰仅支付了本金30000元,但违约金,滞纳金没支付,我坚决要求支付违约金,滞纳金。
事实和理由:我的房屋在2013年被征收拆迁,(因为实在不能居住了,申请在原址修建又得不到批准,无奈被迫接受征收拆迁)后发现我的房屋与同等地段,同一项目的其他拆迁户的补偿明显有失公平,差距巨大;且因为返耕还田损毁的附属设施在2013年的征收补偿款中未包含,于是站出来坚决维权,无奈年老力衰,退一万步接受了他们的“信访事项处理方案” 以求案结事了,安心度过晚年。谁知又起波澜,白纸黑字盖了五个红公章的《盛亮东信访事项处理方案》居然不能兑现,该方案约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30000元,所有资金由清溪镇协调落实支付给信访人。
对韶山市清溪镇不守诚信,没有契约精神我表示很愤怒,堂堂人民政府如此作为怎么取信于民?这等行为产生了极端恶劣的影响,离间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情,使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用产生危机感,一个不能让人民群众信用的政府又怎么能开展工作?怎么为人民服务?
鉴于此,我强烈呼吁韶山市清溪镇除了支付剩余资金30000万,还必须支付违约金,滞纳金若干元以示自己惩罚自己,(虽然方案上没写明对违约的处罚,那是我本着对政府的信用)以消除影响,挽回声誉,吸取教训!
要求民众守信,政府应该先行,诚信,契约是政府的基本形象!
韶山市清溪镇多次不守诚信,2020年曾经要我出具领条,报销有关费用3千多元,但迟迟不兑现,直到2022年8月才付清,多次戏弄戏耍老年人,而今再不给予惩罚,肯将继续重犯,所以不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们就不会长记性,坚决要求惩罚性支付违约金,滞纳金!请求督办!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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