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6
涉及单位:沅陵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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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6
涉及单位:沅陵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本人在7月26日11点20分收到被湖南沅陵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湘1222财保31号限制,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本人系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财产所在地在安徽安庆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湖南沅陵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转移交安庆市法院管辖。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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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帖文已收悉。
申请人湖南奕顺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南承昂文煜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同月,本院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对您微信支付功能进行了冻结。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立案庭4230627。您也可自行与债权人湖南奕顺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商还款事宜,电话:19198128944。
感谢您对本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沅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