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
涉及单位:村部,镇府,信访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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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1
涉及单位:村部,镇府,信访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我家这三块地是父母结婚后爷爷奶奶分给我家的,还有田都有,我父亲有三兄弟,一个姑姑,姑姑走失了,30多年都没有回来过,生死也不知,但是姑姑也是分的地的,田地都有,爷爷奶奶现在都过世了,没有什么遗嘱,1996年土地调整,全村1996年都只有田上管理证,地没有上管理证,1996年土地调整的时候我家也进的有同一座山的地,也是没有上管理证,2014年的时候修高速公路征收了的,我想去查一下征地记录,但是没有查到,但是我家确实进的有地也证收拿到钱了,土地的主人也没有拿着84年的管理证说地不是我们家的,土地调整后我们朱家坪村又退耕还林过,还统一种过板栗树,叔叔伯伯家在2014到2018年的时候家里都也有征收过土地,奶奶在去世的那一年征收的又地,还没有领钱就去世了,去世后下葬三个儿子一起出钱的,我奶奶姑姑的地也有征收,当时我妈妈去找澧源政府,对我奶奶姑姑的地有争议,但是政府没有扣钱,我母亲要个说法,我叔叔就说我家地多,我妈也说过他觉得多我们可以重新分地,叔叔伯伯家都不同意,其实所有的田地加起来我家本来就是最少的不是最多的,但是那个地,政府不扣钱也没有给我们调解清楚就给我叔叔征收款,奶奶姑姑的地叔叔伯伯家分了,我家没有得到,我想知道他们出的什么证据,证明我家没有份,是证明我爸不是爷爷奶奶的儿子,不是我姑姑哥哥么?2019年我家那座山顶上的地三块也征收了,但是叔叔伯伯有争议,我家三块地的钱十几万扣着的,说地没有分,镇府就把我家钱扣下了,要我家给叔叔伯伯家分钱,我家穷有事镇府都不管,同一个事叔叔伯伯家有争议,就扣我家钱,还要我家分地出去,有两块地,和叔叔家一样,爷爷奶奶四块地,一家分了两块,叔叔家的征收了,一块是荒山分给我父母的,我父母开的荒,还有块地也没有上管理证,那块地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2008年的时候租给了我家隔壁的邻居朱振学家,租出去做的猪厂,每年钱也是我家领取的,爷爷奶奶也没有说过那个地没有分,钱我们家不能拿,租出去有10年,我家有租的合同,土地分了30多年也是各自管理自己的,期间也没有说过土地没有分,要求重新分配,现在这样合理么?要证据我家也去查不是不让查就是查不到,我家1996年进的土地2014年征收拿钱的去查证据也没翻到,只看到田和房子的征收记录,我家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我家一起土地有争议的都拿到钱了,拿不出来证据的都给钱了,也都是没有1996年土地管理证的,我叔叔伯伯,拿不出来证据我家也还是拿不到钱。总不能分给他们两家的地就是分了的分给我家的地就全都是没有分的吧!这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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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爷爷朱*利及您父母居住的房屋共计四间,但四间并未拆完只占用部分宅基地。按照当时公益性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及该村实际情况,村委会作出决议“对房屋有补偿,对占用的土地和宅基地没有补偿,但减农业税。” 且您户已领取2000元的房屋补偿款,此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您父母、哥哥在没有办理建房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房,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017年至今期间,您母亲程*云多次到澧源镇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宅基地手续问题和房屋被拆迁及宅基地占用没有得到补偿的问题,经我镇调查核实,占用了您父母的部分宅基地,但您父母又重新修建了房屋,根据“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重新修建房屋所占有的宅基地,应视为您父母家的宅基地,所以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处理意见。另,除了当初已领取的2000元房屋补偿款,“何黄公路”修建和扩宽占用程*云家的土地补偿款共计6300元,2021年已经支付给您母亲程*云。
关于您户于2002年1月5日以“要求解决宅基地的报告”,由时任副镇长邓开众签署意见:“情况属实,该户建房时办理宅基地手续可酌情处理”,且您户已在原房屋宅基地旁向后平移1.5米左右修建了一栋房屋,直到现在您户都未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部门只能根据现在的建房政策依法依规处理。综上所述,您所反映白白被骗拆了两套房及其他问题不属实。
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如有疑问请拨打0744-6222388。
桑植县澧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