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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两个不动产权证

时间:2023-06-14

涉及单位:邵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举报人父亲隆坤吾(已故)在1980年带领举报人修建了正屋一座三间,后在1984年又修建了一座横屋三间,在1990年国土部门发放了一本为邵阳集建(90)字第353314号集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用地建筑占地204平方米(长期)土地使用者为隆坤吾所有,由于当时经济困难,没有修建好,于1996年举报人兄妹将正屋三间建设为两间给父母居住,当时九公桥国土所办理好改建手续的。2000年11月2日,九公桥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唐世平没有到现场进行核查,给原七十田村1组隆正军(2000-2005年任七十田村村主任),办了一本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14212号。2001年3月23日,唐世平给隆正军补办【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验收审批登记表】,编号14212号,批准日期为98年5月老改【即1998年5月老房屋改建】,合计面积180平方米,老宅地180平方米。2019年7月,黎学中、隆正军以隆清雄、隆青跃为被告向邵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邵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日作出(2019)湘0523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黎学中、隆正军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黎学中、隆正军不服,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隆正军持有的“邵阳集建(90)字第35331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者应为隆坤吾所有,但未能就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及该土地使用者登记在隆正军名下编号为14212号《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验收审批登记表》的客观性作出合理否定,属认定事实不清,隆正军二审期间提交了新的证据可能致使原审认定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据此,裁定撤销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2019)湘0523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重审。邵阳县人民法院重审,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2021)湘0523民初1211号民事判决,再次驳回原告黎学中、隆正军的全部诉讼请求。现邵阳县人民法院对“邵阳集建(90)字第35331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登记在隆正军名下编号为1421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都予以认可。那么隆正军的老宅地在哪里?1998年5月改建的房屋在哪里?证上体现出竣工验收合计用地172平方米主体建设三间二层建筑占地136.25平方米房屋在哪里?现在隆正军根本没有这样的三间二层房子,从隆正军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验收审批登记表来看,完全看出一些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不顾国土法和行政法规,偷梁换柱,给隆正军办理没有房子的假证。

综上所述,由于一些工作人员工作上的不负责任,导致出现一套房屋两本房产证的怪状,给举报人家兄妹带来了很大的危险害,严重的损害了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公正。为此,举报人曾于2021年及2022年8月申请邵阳县自然资源局及邵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吊销2000年11月颁发给隆正军邵阳集用【2000】字第1421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取消隆正军该案土地及房屋相关权属,纠正错误,但不知何种原因,至今没有答复。故举报人恳请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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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阳县委网信办 2023-06-15 16:53:34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给相关部门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邵阳县委网信办            
      2023年6月15日            

      zrzy 2023-06-15 16:51:00

      网友您好,经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您反映的隆坤吾,隆正军没有不动产证或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情况,宅基地有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依法处理。邵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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