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涉及单位: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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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郴州金科郡烂尾楼保交楼问题笼统的几点措施说起来不难,可以两月、三月、甚至半年一字不差来答复老百姓。但是现场就是迟迟复不了工,照这么个进展下去,基本上到约定的2023年9月份交房之日,甚至2024年9月份,我的四期6号栋依然是2021年9月份时烂停车场1层状态,这就是活生生的违规发放预售证的罪证,上亿资金被抽逃,上千家庭无家可住,上万老百姓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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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同志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工作专班领导汇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预售资金监管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将房地产监管职责划至市住建局后,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我市未出台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问题。市住建局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建议出台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市住建局持续跟进推动下,于2021年11月11日制定出台《郴州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郴政办发〔2021〕26号),该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文件规定对新办理预售许可审批的项目要实施预售资金监管。金科郡项目6#栋房屋办理预售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在我市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之前,因此该项目未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范畴,预售资金使用支付仅由预售资金账户银行签订协议并进行监管。
目前市、区两级的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权限及职能职责均在市住建局。金科郡项目出现风险以后,所有资金经市局同意由区住建局设立风险项目防控监管专户,实行双控管理。
二、关于管控预售资金问题。市住建局在对金科郡项目日常监管中发现项目施工不正常,存在一定风险,于2022年1月14日对该公司下达《督办函》,督促完成预售资金监管手续,将金科集团在郴项目未网签备案所有的房屋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并及时会商市资规局将金科集团在郴项目未网签备案相关资产全部限制网签,确保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后后续资金及时入账,共归集资金4295.96万元。
三、调查原股东融华地产公司分红情况。经查,融华地产投入1.7亿元,撤股后根据撤股协议分得1.9亿,等于分得投资利润2千万左右,属于企业合作范围。为推动项目保交楼工作,经市、区工作专班组织协调,融华公司同意借款帮扶金科郡项目1000万元,目前已到账500万元。
四、关于违规发放预售证的问题。相关职能职权在市行政审批局,具体由其办理。
五、关于问题楼盘业主子女就学问题。目前市、区工作专班计划7月份召开问题楼盘业主子女就学专题调度会,研究就近安排入学的问题。
六、2023年5月14日上午,在区政府712会议室召对于金科郡项目保交楼后续生产建设情况进行会商研究。1、关于一期收尾及二期复工问题。由金科方负责尽快完善198万元款项支付流程(包括进度款与预付款),同时保障后续每月新增进度款资金不断链。2、关于三、四期原总包单位工程结算问题。双方快速启动结算工作,结算进度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日期,只准提前不得超时。3、关于一、二期结算问题。在现场工程完成并取得交房手续后,双方快速启动结算工作。
七、关于金科郡项目三、四期复工计划及交付计划。
一、6#栋:2023年6月30日前复工,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
二、4#栋:2023年10月31日前复工,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
三、三期(14—22#栋):2024年3月31日前复工,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
四、四期(1#2#3#):2024年3月31日前复工,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
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