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涉及单位:方元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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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李庭,现实名举报方元镇大塘村晨岗组干部,于2023年1月29日,方元镇大塘村晨岗组干部,组织挖机,我奶奶的住房进行强制性拆除,村委会相关干部在场,并未采取措施进行阻拦,而让其肆意妄为,导致我奶奶(邓太花)无房居住,以及房内的物品受到损毁,损失巨大,现要求村委会进行赔偿处理。 2,村委干部,以个人利益为目标,进行拉帮结派,破坏他人财产,在未征求广大村民意见,以及村民商讨会议,而私自拉帮结派,擅自组织挖机进行破坏村民财产,存在违法行为,请政府进行核查。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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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大塘村晨岗组因修建农村公路,要对部分危旧房进行拆除,组干部组织召开会议征求村民意见,述求反映人李先生父亲签订了支持公益事业承诺书。1月29日晨岗组组织开展拆危拆旧,在未沟通充分的情况下,对李先生反映的其奶奶的旧房进行了部分拆除,并引发矛盾,事件发生后,方元镇政府和黄沙坪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组织组干部与当事人双方代表进行了座谈沟通,并取得了李先生的谅解,签订了谅解书。4月19日,李先生及其家人先后拨打市长热线,以未取得同意将其母亲住房拆除为由提出补偿请求。4月20日,镇政府由驻村领导组织人员与李先生会面,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因双方就补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下一步,我镇就继续组织人员,耐心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桂阳县方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