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涉及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村委、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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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7
涉及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村委、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我叫陈丽,家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莲花塘村和平组22号。2022年3月因益常北线高速扩容工程的修建,全村共征地21亩(包含水田/旱地/池塘/宅基地),但集体土地征收款至今仍未落实。现在村民就征收款归是被征地农民所有还是集体平分而争执。村干部说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行分配。其中被征收大户仅5家,主张个人分,未被征收户主张集体平分,两者占比2:8。
我们村集体土地25年未重新分配,期间都归各家种植庄稼。我家被征地面积占比较多,但平分也未尝不可。可是未征地村民只主张瓜分征收款,却不愿意将自有土地拿出来再重新分配。要叫我们这些被征收户们拿着被瓜分掉的少额征收款却丢了未来几十年能养家糊口的耕地,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其一。其二,即使平分也都各持己见,按人口分?按户口分?还是按各家所持有土地人口数分?商议不出个结果。
并且村民无视国家法律,以土政策及村规民约为借口,说出嫁女儿无权分配土地征收款。而我家只三位女儿,其两位于四年前已出嫁,由于家庭原因户口仍未迁出去。作为在莲花塘村士生土长、户口和田地均在本地的合法村民,就因为是出嫁女的身份将被剔除在土地赔偿款之外。还有人主张已故人口也得算在补偿范围之列。凡此种种,均不合理也不合法。所谓村规民约也得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实施不是吗?
现下已是春耕时节,作为农民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一季的粮食,是农民生存的根本。被征收户们丢了吃饭的家伙,也没有更多经济来源。我们多次向村里、镇里、市里反馈问题均未得到解决,队长不组织开会协商,村支书不管不顾,区里也只是推诿,多次求决无门,所以特向您求助,无论集体土地征收款是归被征地农户个人所有还是集体合理平分,都恳请政府下派公正有权威的人来介入处理,依据国家法律合理合法分配,给百姓圆满的解决此事,真正做到为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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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兰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经了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征地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属于村民决议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政府只能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两种形式分配方案,“谁征收谁受益”和“村民小组平均分配”,均是符合法律规定,目前,莲花塘村和平组村民就“谁征收谁受益”和“村民小组平均分配”两种方案未形成统一意见,镇村已组织该村组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后续会进一步组织协调。网友如需咨询,请致电兰溪镇热线0737-3265591。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