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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郴州市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的血泪信

时间:2023-03-25

涉及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市纪委监委,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湖南省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勤职工吴积团,现年55岁,退伍军人。1999年安置到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2000年正式安排到后勤工作,2006年被院党委研究决定安排到建筑工地一线,天天接触建筑,装饰材料至今。

2022年4月我在职,工作中被确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经咨询相关专家与律师,结合实际,再三要求,单位谭东健书记同意8月22日安排单位人员带我去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体检,经2次复检得出结论是:疑似职业病。医院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承担,不带我去治疗。

经多次找谭东健书记协商解决医疗费用的事无果,我只好向上级反映。

谭东健书记回复上级领导,我从事的工作岗位对我得病没有必然联系,请问谭东健书记,为什么要安排我做职业病体检?难道家属要求就能违规带职工去做职业病体检?这就说明谭东健书记认可我的工作岗位职责与白血病有关。而且经郴州职业病防治所,体检得出疑似职业病的结果,更加证明我患白血病跟工作岗位有直接的关系。(有证据证明)

谭东健书记回复上级领导对职工多么关心,高度重视。其实不然,对我因职业原因所患白血病都是轻描淡写的推到职工身上及工会,组织职工捐款(5万9千多元),职工捐款和工会报账共10万左右。我非常感谢全体干部职工对我家的帮助。而对于我的病需要及时治疗及治疗费用,医院谭东健书记从没提及、解决!这就是谭东健书记嘴上所说的对职工多么关心,高度重视?而且法律法规规定对疑似职业病人,单位要及时安排治疗,不管怎么样也应该救命为主吧!这就是谭东健身为共产党员,党委书记有法不依,欺上瞒下。

经批假后2022年9月13号我来长沙湘雅住院进行骨髓移植冶疗,长达2个多月直到11月15日出院。直到现在还在长沙进行骨髓移植后的后续治疗。在治疗最危险的时候,医院谭东健书记安排人9月21日发短信给我及家属要我们10月13日前去郴州做职业病鉴定。并于10月19日谭东健书记又安排人来长沙再次要我们回去做鉴定并带来鉴定的材料要我签字。我当时在移植病房做骨髓移植手术。请问谭东健书记你也是学护士的,难道这点基本医疗常识不懂吗?病人移植手术期间正是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是不能受到外境干扰和刺激的,为什么谭东健书记一而再,再而三的安排人来干扰,刺激病人,影响治疗。请问动机何在?

在一年的冶疗期间,医院谭东健书记从没有问过我的治疗情况及解决治疗费用的问题,家属多次提出疑似职业病按法律法规单位要承担起冶疗的义务,先救人一命。谭东健书记一直就拿职工捐款和工会报账来说事,职工捐款是个人善意行为并不是单位要承担的责任。请问谭东健书记单位工作中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是单位安排先去治病救人,还是先去鉴定?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从2022年4月到2022年12月28日除去医保报帐后共自费了40多万元。家庭无力承担高额治疗费用。经多次反映,于2022年11月23日雷院长来长沙说,要我们把2022年所有的医疗费用清单交给他,我们于12月21日去单位把医疗费用清单交给雷院长,雷院长当时说谭东健书记已开会要我们把所有费用清单的发票交来,我们又于12月29日把医疗费用清单的发票交给雷院长。现在我的医疗费用的事又没有解决,单位的书记做事出尔反尔把职工当猴耍,把生命当儿戏!这是要把我们家逼上绝路吗?

请政府督促人民医院谭东健书记,依法依规尽快解决我的医疗费用,先救命!

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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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23-04-03 15:48:20

    网友您好!

    收悉留言后,我院高度重视,组织了工作专班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团,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人身份,2000年5月退伍安置进入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先后在总务科、东院建设项目办等部门工作。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1、吴*团对我院未承担其住院医疗费用存有异议;

    2、医院党委书记不作为、为难职工,欺上瞒下。

    三、对该职工投诉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回复

    吴*团自2022年5月确诊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我院抱着对职工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组成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迅速启动了相关诊断、鉴定、募捐慰问、报账等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可能是政策法律的解释宣传不够,也可能是对政策法律的理解各异,吴*团对我们的工作仍然有一些意见。对此,我们将严守政策法律底线,坚决做到:能解决的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解释到位。现回复如下:

    (一)该职工诉称,“2006年被院党委研究决定安排到建筑工地一线,天天接触建筑、装饰材料至”,与事实不符。事实是:吴*团2000年5月来我院后从事的是医院绿化工作;2001年从事空调操作员工作;2006年年底调到总务科办公室为总务科干事,从事后勤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2014年调任东院项目部干事至今,主要负责东院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协助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及实际工作中,吴*团同志在东院项目部所从事的工种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并未在具有放射性物质、粉尘、危化、有毒有害因素等一线作业场所工作,也未承担可能具有职业危害性的工作岗位。

    (二)该职工诉称,“为什么要安排我做职业病体检?难道家属要求就能违规带职工去做职业病体检?这就说明谭*健书记认可我的工作岗位职责与白血病有关。而且经郴州职业病防治所,体检得出疑似职业病的结果,更加证明我患白血病跟工作岗位有直接关系”。对此,有三点说明:一是吴*团家属在其诊断为白血病后隔三差五到院党委书记办公室哭闹,强烈要求医院安排吴*团去做职业病体检,我院经请示县卫健局并开会研究后同意其去做职业病体检,也是我院领导认真履职的表现;二是安排职工去做职业病体检,是为了确定该职工所患病与其工种及工作环境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能直接推导出两者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三是“疑似职业病”与“职业病”是两回事,不能等量齐观。

    (三)该职工称,“谭*健书记回复上级领导对职工多么关心,高度重视。其实不然,对我因职业原因所患白血病都是轻描淡写的推到职工身上及工会,组织职工捐款。职工捐款和工会报帐共10万左右”。对此有三点说明:一是组织捐款和安排工会报账等等,同样是我院领导认真履职的表现;二是在没有确诊之前,安排工会捐款、院爱心互助报账、职工医疗互助报账等是依法依规的正常行为;三是事实证明,该职工的治疗没有因报账等受到任何影响。

    (四)该职工诉称,“谭*健书记安排人于2022年9月21日通知其做鉴定,是安排人来干扰、刺激病人,影响治疗。动机何在?”。对此有二点说明:一是通知吴*团去进行职业病鉴定,是为了早日确定其是否是真正的职业病,方便我院依法依规按政策进行处理,正是我院领导认真履职的表现;二是通知其去鉴定不是强逼其去鉴定,何来影响一说?

    四、对吴*团信访案下段工作的一些建议

    由上可知,我院主要领导对吴*团患病和职业病鉴定之事非常重视。一是院党委及时研究吴*团职业病鉴定申请并派专人负责;二是为减轻其经济负担,医院积极提供各种层级和多种形式经济帮扶措施,及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捐款、院工会按最高标准进行职工爱心互助帮扶,尽量减轻吴*团同志家庭的经济负担;三是为确保吴*团职业病鉴定顺利进行,医院积极主动多次为吴*团同志的职业病体检、诊断和鉴定事宜尽可能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帮助。由于吴*团正在治疗中,无法完成应由吴*团本人或其家属亲自填写的《职业病诊断接诊登记表》等资料,导致其职业病诊断工作现在无法进行。因此,吴*团现在依然是“疑似职业病”,依法不能按严格意义上的职业病进行对待和处理。

    虽然吴*团到处投诉我院工作人员,且多有不实,但我院仍然会站在职工生命健康的高度,依法继续对其进行帮助、解释和抚慰。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作,我院建议吴*团及家属尽快前往郴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若确诊为职业病,医院将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其合理的相关医疗费用(包括疑似职业病医学观察期费用)。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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