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淘乐租租车套路签合同以租代购,高额分期利息超过国家标准

时间:2023-03-23

涉及单位:淘乐租

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本人2月份在重庆找工作时,于网上联系到一家美团骑手站点招聘。在该站点完成骑手注册后,被站点员工带去其合作车行租凭了一辆电动车车架(不包含电瓶),租凭贷款方则是机零平台,该平台因违规经营,现已更名淘乐租,属于四川信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签租凭协议前,淘乐租平台方及其合作车行告知本人的是:该车每月租金包含所有费用,同时租凭期满三个月后,如果不想租了,可以告知他们,他们便会将车辆回收转租,加上本人对法律条文等并不熟悉,故与之签定了协议。但是在签完协议后,对方才告知本人,车辆每月还要自行支付近300多块的电瓶使用费用。而且此后对方的所谓的车辆回收转租,却是需要本人自行处理,即无法解除协议。在整个过程中,对方员工一直在用本人的手机操作,并非本人操作借款流程,甚至还将本人手机上部分亲人朋友电话截图,说是为了核实本人身份。一直到最后,本人并未见到所谓的款项。

此后,本人也查证发现该车辆车架价格极为低廉,同类型均在1000-2000元之间,但是其租凭协议12个月却要本人支付近6000元。

与此同时,本人也看到了部分与本人一样被欺诈的人,对方甚至还对部分未还其高利贷的人员及其家人进行电话短信的恐吓、威胁。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