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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经开区强制百姓住违章安置房

时间:2023-03-16

涉及单位:株洲经开区管委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被投诉人:湖南省株洲经开区管委会。电话:073128689600。

因在2009年12月26日经开区是在未批先征的情况下强行使用以废止的株政发2006年20号文件征收,为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强行征收,而在2016年强制投诉人签收消防验收造假、农用地转用为株洲云龙示范区审批,严重超越法定审批权限,而拒不履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因审批单手续都是无效的,违法行为,所以在达不到法律规定交户要求时,投诉人拒绝收房,经开区就强行已停过渡费七年了,故为强买强卖行为,欺下满上,还领导说“别人能住,你就能住,不要讲法律,如讲法律无法和你办理”,这就是赤裸裸的权大于法。所以望有关部门领导为投诉人做主,责令株洲经开区依法依规把安置房的手续办齐,向县级以上的房管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竢工验收备案》后再交于投诉人,在合法交户前应补发过渡费直至入户。把云龙大道(原红楠大道)审批单指定的补偿标准落实到位,完善协议。

此至

敬礼

投诉人:易白根

电话:15570788299

二0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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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a40eb2f8c7 2023-04-06 11:12:3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反映的太平桥一期安置区,石峰区学林街道办事处已于2016年9月分房,过渡费的发放,根据政策规定,在该项目安置房分房后,再发放3个月(装修期)。该项目所有征拆户的过渡费均发放到2016年12月止。
      太平桥一期安置房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用于云龙大道项目安置,其用地手续齐全,立项、土地规划、报批报建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竣工验收备案按程序也在正常进行当中。
      您所述的“消防造假问题”,我区相关部门会同消防、街道和物业等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对原消防检测报告进行复核,现场原建消防设施功能正常,原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检测结果为合格。
      感谢您的反映,也欢迎您有好的意见建议和其他疑惑问题随时向我们反馈。谢谢!

      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4月4日

      网友a40eb2f8c7 2023-04-04 15:52:3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反映的太平桥一期安置区,石峰区学林街道办事处已于2016年9月分房,过渡费的发放,根据政策规定,在该项目安置房分房后,再发放3个月(装修期)。该项目所有征拆户的过渡费均发放到2016年12月止。
      太平桥一期安置房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用于云龙大道项目安置,其用地手续齐全,立项、土地规划、报批报建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竣工验收备案按程序也在正常进行当中。
      您所述的“消防造假问题”,我区相关部门会同消防、街道和物业等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对原消防检测报告进行复核,现场原建消防设施功能正常,原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检测结果为合格。
      感谢您的反映,也欢迎您有好的意见建议和其他疑惑问题随时向我们反馈。谢谢!

      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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