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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城投公司多收了房子面积的钱,两年了还没有退还!

时间:2023-03-08

涉及单位:江永县城投公司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江永县印象城是江永县城投公司2019年开始筹建的,“”印象城“”还没有竣工,就从2019年底开始出售,城投公司售房时多收取了房子面积的钱!。特别是印象城”二栋”,售房时竟然比头一天的广告销售多出200元每平方,而“一栋”是头一天售的房 , ”二栋”比”一栋”售房多出200元每平方,这让人不可思议。

许多业主们要求城投公司重先测量售房合同的面积,后来,证实了售房合同的面积比实际测量的房产面积多出了一些平方!!,

至今,江永县城投公司多收业主房子面积的钱,还没有退还!(许多收了房的业主至今还没用领到房产证!)

听说有人领到了房产证,还有人收到了多算了面积的钱,这难道要讲关系?!还是办事太拖沓!

希望上级领导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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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永县宣传部 2023-03-15 12:02: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在“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栏目发布的《江永城投公司多收了房子面积的钱,两年了还没有退还》帖文已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几个问题,我公司现做以下答复:
    1、关于“还没有竣工,就从2019年底开始出售”的问题:楼盘只要满足房屋预售相关程序,获得住建局部门批准就可以进行预售,与楼盘是否竣工无关,你反映的“印象城”一栋、二栋楼盘预售前已经获得住建部门批准。
    2、关于售房价格不同的问题:由于每栋楼的位置、朝向等客观因素不同,楼盘之间的售价也会不同。楼盘销售时无论价格高低,都是公开透明,自愿购买。
    3、关于房屋面积、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面积差价的问题:国家在此类问题上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2019年11月29日与2021年12月23日,县自然资源局勘测大队和专业勘测公司分别对楼盘房屋面积进行了面积预估和实际勘测,经相关部门核实,所有销售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房屋销售合同第八条对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有明确说明:(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3)双方自行约定:以政府房产部门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按实计算房款,多退少补。
    4、关于不动产权证发放与补偿工作是否“讲关系”的问题:我公司工作人员是按照合同规定的补偿方式,以业主收房顺序办理、发放房产证,在通知业主领取不动产权证时按照业主房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约定的面积差补偿工作,不存在网友反映的“讲关系”问题。


    湖南云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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