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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000年国家计划统招统分中专生安置问题

时间:2023-03-06

涉及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信访局,人社局,教育局

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姓名张宇平,我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1996年入学,2000年毕业的中专统分生,报道证上有“辽宁省人事厅”的公章,培养方式:统分。但连山区拒不执行,从毕业至今都没有分配工作。根据国家文件,并轨招生时间可以查1997年12月25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教职[1997]10号中要求,“招生并轨后,不再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计划,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1998年全国大部分省市要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到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新旧制度的转轨。”这两条文件说明是1998年起入学的招生并轨,毕业后自主择业,而我是96年招生,我们还在国家任务计划范围内,所以应安排就业。对于我们这些90年代末未安置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的就业问题,国家人社部、发改委、教育部等门部均称我们的入学依据的文件有效,毕业证和报到证都是有效的,没有安排,是地方执行不到位。

90年代末期中专毕业生属于国家计划体制内分配安排工作范畴内人员,国家就要赋予我们相应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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