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4
涉及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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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本人于2011年8月9日晚,22时35分钟左右在湖滨派出所管辖范围(桔园)被刘义,无辜用铁棍将我手臂打断至伤残。于当晚22时40分向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报了案,接警人当晚也做了部分询问笔录,至8月15日湖滨派出所民警,去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给我也做了询问笔录,后开具了法检通知书。经岳阳市公正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行凶者,行凶人哥哥,行凶人父亲,包括邻居,湖滨派出所询问笔录上都有清晰记录,供认了犯罪事实。案发至今拖了12年之久,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未给行凶者采取任何有效的强制措施,(无处理,无立案)凶手在派出所穷凶极恶,大放厥词,至今凶手仍逍遥法外。
万般无奈,于2012年2月1日,我以自诉方式,刑事附带民事将行凶人刘义告上了法院,开庭之时,在法庭之上行凶者刘义也是一口承认是他打的,但由于湖滨派出所不作为的行为,行凶者打人的凶器没有确定,倒至法院开完庭也是至今未果!没有任何宣判!
(2005年12月27公安部98号令,明文规定,伤残案件必须立案的规定)我无法理解,是什么原因让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一干警察,不懈挑衅法律的威严,置刑法于不顾。我坚信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望各位领导,各界人生,广大人民群众,为民作主,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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