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2
涉及单位:耒阳市正源学校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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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2
涉及单位:耒阳市正源学校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耒阳市正源学校不按收费公示牌收取学费,义务教育小学(2-6年级)学段收费公示牌显示标准3980,实收1980。政府按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差额购买学位,学籍转为公办学籍。正源学校小学部(2-6年级)有部分学生学费未按公示牌补助2000的情况。造成同校同班不同学费,未减免2000的学生交的学费和生活费总计是8360。请相关单位明查并给予回复,谢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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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正源学校不按收费公示牌收取学费》一帖的调查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耒阳市正源学校不按收费公示牌收取学费问题的帖文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驻该校调查核实,现就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为确保我市2022年秋季开学时,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达到95%以上,按期完成调减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这一政治任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我市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一、初一)由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全口径保障;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实行政府差额购买学位,就校整体转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一、初一)按5%实行控比招生,由家长志愿填报,学生就读学校性质为民办性质,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收费。同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就近、超员摇号”等招生政策,严禁民办学校插班转学,遵循“只出不进”原则,严控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增量。
通过调查获悉,您小孩是耒阳市正源学校违反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于2023年春季学期由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正源学校插班入学,不属于政府差额购买学位对象。现处理如下:一是对耒阳市正源学校予以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该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约谈,责令该校从严整改,立即将违规插班入学的学生予以清退;二是将收取的费用无条件清退到位;三是在2023年度全市普通民办中小学校年检评价中,对该校实行评价等级降等处理;四是责令该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另据调查,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2〕643号)文件“民办中小学按规定可向学生收取学费,须扣除生均补助标准部分(含财政差额购买学位补助)收取”的规定,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经市发改部门审批的收费批复标准,实行“先扣减后再据实收取”。调查人员通过查阅正源学校收费凭证和打印收费流水等途径核实,2023年春季学期,耒阳市正源学校能严格按湘发改价费〔2022〕643号文件精神,按教育收费公示牌公示标准执行教育收费,无乱收费行为。
该校办学行为给您造成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办学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耒阳教育的关注,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4—4857629
耒阳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
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3年2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
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