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局,工商局,物管处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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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9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局,工商局,物管处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奥园养生城31栋34栋37栋38栋一楼住改商违法违规未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未取得合法手续,破坏绿化带,破坏小区环境,增加外来人口流动性,破坏小区安全性,【住改商】违法违规操作,涉嫌工商人员违规操作。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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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在2月16日对舆情中所提到的四个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38栋104室于2021年4月27日办理营业执照,37栋104室于2021年7月26日办理营业执照,31栋101室于2022年4月21日办理营业执照,34栋204室的美容院尚未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政策文件,是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在2022年2月之前,株洲市“住改商”的证明材料由镇办或社区盖章确认,经营者进行书面承诺就可办理营业执照。2022年2月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31栋101室的营业执照申办资料中有10名业主签字同意、社区盖章确认的《住改商申报表》。
针对34栋204室的美容院无照经营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株市监天元责通字(2023)7-1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自查,我局工作人员不存在违规办理的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
3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信息收悉后,我局执法人员2月16日对四个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检查,38栋104室于2021年4月27日办理营业执照,37栋104室于2021年7月26日办理营业执照,31栋101室于2022年4月21日办理营业执照,34栋204室的美容院尚未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政策文件,是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在2022年2月之前,株洲市“住改商”的证明材料由镇办或社区盖章确认,经营者进行书面承诺就可办理营业执照。2022年2月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31栋101室的营业执照申办资料中有10名业主签字同意、社区盖章确认的《住改商申报表》。
针对34栋204室的美容院无照经营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株市监天元责通字(2023)7-1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自查,我局工作人员不存在违规办理的情况。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