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1
涉及单位:隆回县教育局,隆回一职中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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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1
涉及单位:隆回县教育局,隆回一职中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领导,您好!
关于隆回县一职中太不像话了(高二),于昨天报了名交清学杂费及住宿费,空调费,保险费合计1950元,然后今天叫学生全回来等等通知,这一期要去外实习。钱已交,课没上。这种骗局行为真令人反感。说是国家规定职中要学习,想问下学习能对得上吗?还是其它???作为家长来说,怎么想,议论不止。为什么在学校学生情况下要求实习?究竟是实习还是其它?恳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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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舆情反映我校实习情况的回复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近日网友提出“隆回职业中专二年级学生去外面实习”的问题,我们学校高度重视。现作出如下回复:《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通〔2018〕31号)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文件规定:“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我校学生实习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并在遵循学生自愿、家长知情同意的条件下组织年满16周岁的二年级部分学生外出实习,属于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前将实习申请报隆回县教育局、邵阳市教育局逐级审批,如果组织学生跨省实习,则按程序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因上级审批备案时间没定,所以我们只有等确定后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