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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城管停车位内抄牌

时间:2023-01-13

涉及单位:郴州市北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我于12月23日第一次将车停于国际大酒店的停车位内,被市城管局北湖区中队工作人员抄牌。因未及时收到城管抄牌的信息(12月26日下午收到)我于12月26日上第二次将车停放宇该停车位内,城管又进行了第二次抄牌。12月29日我遇到该工作人员与其理论,该工作人员称该停车位为非机动车停车位,我格车停放在非机边车停车位内,所以进行抄牌。可在该停车位附近并未看到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字样,于是,我当着该工作人员的面拔打12345进行投诉。12月30日上车,我接到了市城管局北湖中队工作人员的回复,该工作人员说该停车位未经过市城管局的认可,不能停车,所以抄牌。

作为普通老百姓,在马路上看到停车位并将车停放在停车位内,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该停车位是否经过城管认可,我无从知晓,如果城管不认可应该将停车位擦除,而不是放任他的存在,再对停放在该停车位的车辆进行抄牌,这是钓鱼执法的行为。鸟路上那么多停车位,城管今天说这个停车位可以停,明天又说该停车位为非法车位,停了就得抄牌。能不能抄牌全凭一张嘴,这样的处理方式我不认可。

作为郴州市民,我们有义务为把自己的城市建设的更好而出一份力。违规停车确实不对,该罚更该改。同时,我相信城管抄牌也是为了将郴州市建设得更加美好,而不是为了收取老百姓的罚款,可是北湖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的行力严董违背该初束。力了抄牌而抄牌,只管抄牌不管动导。停车位内随意抄牌,不仅有损自己的威信,也伤了老百姓的心。

我拨打12345并向市长邮箱投诉后,接到了城管及其恶劣的回复,我表示不满后,12345给出的回复是执法单位执法他们管不了,那要12345干嘛,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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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湖网信办 2023-02-02 10:27: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人民路中队执法巡查人员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1月16日,我大队人民路中队执法巡查人员以电话形式联系了该网友,向其解释了抄牌理由:1.因人民西路为严管路段,您的机动车(湘EL6156)乱停放在人民西路国际大酒店前坪(压盲道)且该处是非机动车停放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违停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场即可抄牌,无需短信通知驾驶员立即驶离(15分钟之内);2.因抄牌规范的迭代,现在抄牌上传都是系统自动生成,将违章图片上传至交警部门系统平台,只要违章事实充分,即可录入交警部门系统平台,录入后将无法进行消牌。3.我大队人民路中队日常管理中,每天会对人民西路进行巡查,发现人行道上存在机动车违停现象将进行劝离,对未及时驶离或当事人不在场的机动车予以抄牌处理,故不存在“报复和钓鱼执法行为”。网友表示,现经过城管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

    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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