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涉及单位:望城坡街道喜地大厦物业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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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5
涉及单位:望城坡街道喜地大厦物业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您好,我是甘毅,家住岳麓区。我在望城坡街道枫林三路8号喜地大厦有2套房,每套约53~54平米,小户型。购房合同是住宅性质,物业费收费标准2块2一平方。后来我把房屋出租给公司,用作办公,物业公司知道后就通知我要求把物业费抬高到4.4元一平米,增加了一倍。我不知道这样抬高物业费有没有经过物价局同意?有没有经过全体业委会同意?他们单方面的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有没有法律依据?特此咨询,希望您能帮我们出面协调解决问题,谢谢啦。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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