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涉及单位:长沙环路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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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6
涉及单位:长沙环路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消防栓设计位置极其不合理。消防栓安装在03户型门轴内侧,消防栓箱门与入户门相互阻碍,影响人员正常出入,一开门就会相撞。而且业主的关门和开门动作,就会在是否违反消防法中第28条的要求之间反复横跳。如发生火灾险情,03和04户型都不能就近使用该消防栓,一旦使用该消防栓,消防软管在注水后与入户门关闭方向平行,从软管变成硬质“横杆”,阻碍03户唯一的逃生门(入户门)向外打开,严重阻碍逃生通道的形成。03户业主无法在第一时间逃离火海,也严重阻挡了该消火栓发挥功效。该消火栓的安放位置,将救人救灾的必要设施,变成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早1年前高层楼房进行内部施工期间,业主发现并多次向开发商反应该问题的存在,而开发商置之不理。却在交房通知时,敷衍搪塞一句:在建造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但现在已经建好了,没办法,改不了。
消防法第28条内容如下: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我们的要求是:按照高层01、02户型(西边户)消防栓安置位置,将03户门后的消防栓整体移位至电梯间。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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