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涉及单位:湖南易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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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4
涉及单位:湖南易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投诉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经营者违法行为,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不查处,反而为违法经营者辩解,合伙欺负外地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花费2990元购买湖南易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网上售卖的短视频带货实操课程,该公司让学员先交费后签合同,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很多是霸王条款,规定只要交费后学员一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或退费,即使是交费后立马退款,也要支付违约金43%。但是若甲方即该公司在开课前终止合同,只需要在2日前通知乙方即可,没有任何违约金赔偿规定。明显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属霸王条款。本人交费后发现该公司授课平台换来换去,解释原因是怕封号限流,教师联系学员不用微信用qq,而且没有qq昵称,直接用学员跟老师的招呼语作为教师qq昵称:老师你好我是***,感觉培训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再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教育培训许可证,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在工商局注册的经营范围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该公司培训学员属于超范围经营。并且该公司在网上很多负面评价,被很多学员投诉,基于以上原因,让学员感觉这是一家不合法的违法培训机构,因此在未开课前要求退款。该公司在学员一节课没学的情况下,用霸王条款扣学员违约金20%598元。学员投诉到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后,该局工作人员不做任何调查调解,直接态度蛮横的指责消费者,为该公司辩解称被投诉公司有合法经营资质,故意混淆营业执照与教育培训许可证的区别。你投诉的没有教育培训许可证不归我们管,超范围经营也不用管,说该公司有合法营业执照,属于有证经营,我当时问他,营业执照上允许教育培训活动吗?他没做回答。然后指责消费者作为成年人签字就得履行合同,让我交598元违约金。我问他合同中霸王条款怎么处理,他说他背不出来,而且认为合同不存在霸王条款,然后告诉消费者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就挂断电话。作为一个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没做任何调查,没听消费者任何解释就断定不存在霸王条款,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不仅不处理,还包庇纵容,明明该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活动,却说有证经营,超出经营范围的培训活动算有证经营吗?作为一个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知法犯法,跟违法经营者一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这是得了违法经营户多少好处?难怪该公司被那么多学员投诉,现在依然肆无忌惮的违法培训,违规收费,用霸王条款牟取不正当利益,坑害学员,原来是市场监管部门在背后撑腰,包庇纵容,对消费者投诉不作为不处理,请政府为老百姓做主,查处行政职能部门不作为行为,还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依法惩处职能部门中的害群之马,还消费者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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