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涉及单位:岳阳市机关事务局、岳阳市民政局、救助站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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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4
涉及单位:岳阳市机关事务局、岳阳市民政局、救助站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12月7日下午,本人在广州上班时突然接到岳阳的电话,告知有一帮人在拆本人家的防盗门和防盗网。随后本人立即打电话通知家里的亲人前去查看究竟,本人女儿赶到现场时,见到防盗大铁门和一扇防盗窗已经被拆除,一帮身份不明的人正在拆另一扇防盗窗,我女儿立即上前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出示合法破门而入的文件,现场没有任何人向我女儿作出任何答复。随即我女儿向110报警。我弟弟赶到,随即要求对方停止破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以及强行破坏民宅的合法证明文件,当时在场有一男一女自称是岳阳市机关事务局的领导,但并未出示任何证明文件。
到了下午5点左右,来了几名据说是机关事务局的领导,其中一名姓吴的自称是副局长,与我弟弟协商过程中,我方向对方出示了本人购买的12月9日回岳阳的高铁火车票,表示最多两天本人就会专门回岳协商搬家事宜。吴局长答应等本人回岳阳后事实当面协商搬家事宜后再拆,并保证在本人回岳阳之前暂时不会再强行破门入室。
然而就在当天晚上七点左右本人弟弟等人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本人再次接到电话说我家被人搬空了,当我家人赶到现场时,实施搬空我家的一帮人一哄而散,逃得不见踪影,当时没有任何单位、个人出面解释或出面表示对此事负责。
随即我弟弟再次向派出所报警,告知家里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被盗,所有东西被洗劫一空。然而派出所这次并没有立即到现场勘查,只是在电话中告知本人家里的东西在求助站办公室,要我家第二天自己去拿回。随后本人从广州直接打电话到派出所,接电话的人很不情愿的告诉我他姓黄,是派出所副所长,当我问派出所我家中被盗报警派出所为什么不出警时,对方直接挂掉了电话。随后派出所给许伟打电话称知道是求助站所为,为首的是一名姓贺的副站长。
到了晚上入室行窃的人员在本人家属到达现场时就立即逃离现场,现在的解释是救助站贺副站长带人实施的,期间并没有岳阳市机关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参加,且当许伟等人赶到现场时,作案人员当即一哄而散,逃到无影无踪,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出面进行解释。由此可见所谓的三方联合行动只是事后为自圆其说编造的谎言。
根据 《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以及第五章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因此本人认为即便是双方对各自权益有不同意见,政府部门更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同时由于本人接到的通知是配合测绘人员工作并做好搬家的准备。
截止到2022年12月12日中午,本人回到岳阳已经四天了,仍没有见到岳阳市机关事务局、民政局、救助站任何人前来与本人协商善后事宜。鉴于对方均为国家行政机关,本人只是一个退休工人,实在无力与之对抗,而派出所认为这是政府机关的事,派出所也是政府机关,不方便处置。
鉴于岳阳市机关事务局、民政局、救助站均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滥用职权和触犯刑法,同时也给本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因此本人只有请求人民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并对涉嫌违法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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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投诉举报后,我局与发帖人取得了联系。经与许女士沟通协调,此事已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