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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收缴学生车辆不退还,也不给车充电

时间:2022-11-24

涉及单位: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收缴学生车辆。

学生事后想保卫处认领,拒不归还。且在此期间不给学生车辆充电。车辆电池损害过度。

而且学校是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无权收取学生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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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网信办 2022-12-06 15:14:00

      网友:
      您好!您的帖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校园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和车辆有序停放,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定通过,特制定《湖南科技学院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办法(修订)》(湘科院校发〔2019〕80 号)。文件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摩托车、助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统称为动力摩托车,下同)须凭校园摩托车通行证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乘动力摩托车;禁止教职工将动力摩托车借给学生使用;禁止教职工替他人办理校园摩托车通行证。补充说明:因为多次出现归还电动车之后,学生继续在校内骑乘,所以保卫部并不是扣押学生电动车不归还,而是规劝学生办理物流手续寄回家或者办理转让手续后来保卫部领取。

      湖南科技学院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网信办 2022-12-01 09:48:45

      网友:

              您好! 您的帖文已转有关部门,感谢您的留言。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网信办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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