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涉及单位:临武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全体民辅警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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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8日9:00左右,我朋友驾驶一辆湘L牌二轮电动摩托车从临武县解放南路往解放北路行驶,行驶至解放路与东云路交叉口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临武县交警大队一中队辅警拦下,此次执法并未有正式民警在现场执法,该中队辅助警务人员也未告知当事人姓名,警号,及扣车后的处理地点、时间,只留下一句“(一中队扣的)”,就驾驶当事人的摩托车扬长而去。而当事人在2022年11月8日15:00许,前往临武县交警大队处理此次违法行为时,该中队竟无一正式民警在单位值班,(我与朋友视频电话十分钟,找了好几个地方),我们找的第一个位置是临武交警大队扣车场,在那儿只碰到两个辅助警务人员,在告知他们我们是来处理违章时,他们表示,此事件他们无权处理,你们去处罚中心,然后我通过视频电话指引当事人前往交警大队右侧小卖部(平常交警队的没事的时候都在里面休息)该小卖部里面空无一人,然后我指引朋友前往交警大队左侧小卖部寻找正式民警处理(该小卖部平常有很多辅助警务人员聚集在此打牌、以及正式民警执勤完毕后在此休息),也未寻至一人,随后我指引当事人前往交警大队三楼处罚中心处理该违章,因为一中队扣车时未提供扣车凭证以及处罚单,在处罚中心窗口上网搜索找不到该违章,遂驶至一中队办公室去询问,该办公室里也只是坐着一名女性辅助警务人员,我们告知此次行为目的之后,该名女性问当事人:“学习没有?”,当事人:“没学习”,然后该名女性很随意的说了一句:“去学习,学习完之后再来处理”,就把当事人晾在一边,也未告知:去哪学习,是怎么个学习流程,随后当事人自知无趣便驶离该办公室,随后当事人又前往门卫室等地询问如何学习,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我便在2022年11月8日下文15时27分拨打了073512345对该交警大队进行了时长7分57秒的投诉,12345上的话务员告知我会将该事情转达至临武县交警大队,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17时04分有一名女性人员通过私人号码与我进行了长达十分钟的通话,此次通话也并未解决问题,对方只是告知我,我们这样扣车是县里领导要求的,是一个叫戴帽工程的行动,你如果有异议,就去找我们领导,也没有半点想解决问题的语气,随后该事情不了了之,我朋友的摩托车也还是在临武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扣着,我对此事件抱有的态度是,有违法,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我们都接受,但是所有的流程都要合法合规,一个执法部门,出现投诉的情况了,不是由几个不知名的人员一个电话,三言两语就打发了,出现了问题,要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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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投诉人提出了3个问题:
1、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无民警带队及查扣车辆没有当场出具扣车单。
2、去处理摩托车违章时,临武交警大队没有处理流程指导当事人。
3、交警一中队办公室上班期间没有民警值守。
现将3个问题回复:戴帽工程自9月份启动以来,一直是我大队重点工作之一我大队全员上路严查摩电不戴头盔的行为,并对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实行“先教育后处罚”原则,要求违法人员先首先观看“涉摩涉电的警示专题教育片,”并关注支队公众号进行教育学习并答题考试,考试合格之后,再进行路面劝导1小时,最后才予以处罚、放行。在整治过程中,对群众的疑问,执勤人员也会耐心解释。同时,在大队门口设有办理流程提示牌和相关人员的联系号码。
当天交警一中队是民警邝警官(警号153991)带队执勤,因为查处的摩托车在查处现场的公路上或人行道上进行现场学习会堵塞交通,所以我们将摩托车移到临武交警大队内一中队的学习场所进行学习,并告知当事人前往一中队学习场地学,学习完后再开单处罚。因此这种情况下未开具扣车单的。当天下午当事人来一中队处理,反映没民警值班的问题。因为这段时间是摩电整治期间,值班民警、辅警都在路面执勤,所以只留一名工作人员值守。
11月11日,当事人及其他朋友来到交警大队一中队,邝警官与他交流沟通,他们也对目前交警大队的处理模式表示理解,也接受了处罚。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