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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三中学杂费收费无文件无明细

时间:2022-11-04

涉及单位:衡阳县三中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1、一学期收费学杂费开学一次1000元(8月26)

2、第二次8月16日交学杂费1100元;

3、第三次11月4日交学杂费2260元(通知叫相关费用)

4、开学学费里面还包含学杂费明细忘记了;

5、学生食堂刷卡消费多少/余额多少不可以每笔看到明细,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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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阳县委网信办 2022-11-23 15:59: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高三收费情况:经核查,该校高三年级于8月26日正式开学,并办理开学手续,所有学生自己在县非税平台上按县统一标准交学杂费,部分学生根据需要自愿订购其他服务等代收费用:9月1日开始,凡自愿申请参与本学期课后服务的高一、高二学生,由非税平台自愿上交课后服务费1100元,学校已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缓:暑假期间自愿参加了由家委会组织的在校学习(7月11日-7月26日,8月12日-8月22日,共27天计324节课),按有家委会核定的伙食、学习资料等费用应收1620元;参加本学期课后服务的高三学生缴课后服务费1500元:自愿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高考考试考务费760元(高考体检、高考考点食宿、交通租赁、考试工具、志愿填报资料、第二学期市3次联考、名校联考等费用,按具体项目有关标准拟收)。

    2、我们要求学校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对一切违规收费、超标收费坚决予以查处。做到应收尽收,该退全退,确保收费公开、合理、规范,遵循学生自原,多退少补,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必须免收相关费用。

    衡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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