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2
涉及单位:长沙聚美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2-11-02
涉及单位:长沙聚美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申请人陆平于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6月20日在长沙聚美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月至5月为试用期固定薪资为10000元每月,6月转正后为14000元每月,公司掌权人在2022年6月初以个人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开始拖延发放申请人(以及公司所有员工)工资,承诺于2022年6月 30日结算所有欠薪。工作期间不肯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不购买社保违背了劳动法。申请人于2022年7月4日在岳麓区劳动仲裁所申请仲裁,仲裁工作人员提示我们起诉效果更好,于是我们(指申请人以及其余公司欠薪的员工)在该天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拿回工资以及补偿,法院以联系不上被告为由电话通知要我们撤诉,说告他个人没有用 要告公司!!因为被告利用公司股权关系将法人给与家里乡下无资产亲戚承担,撇开了一切法律关系!!在法院声称联系不上被告的情况下,被告和公司员工进行过微信沟通 ,试问法院是否作为是否详细调查? 法律条款是否严谨?若初创公司人人效仿该行为,利用完劳动者不支付应当支付的劳动薪资,直接关公司跑路,那劳动者的权利在哪里! 法院甚至没开展调查,只做个诉前调解,就草草了事,该结果当事人无法接受,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我们这些基层员工,解决该问题!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