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涉及单位: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2022年10月29日晚上,我从永州零陵回郴州,通过哈罗顺风车平台发布行程,顺风了2个到蓝山,2个回郴州,在下蓝山县的高速出口被运管所的扣车说我是非法营运,四个人平台的费用都不够高速费和油费,哈罗顺风车平台说这个不是非法营运,并且国新办也发文,顺风车是合法的,因为不是盈利的,属于合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09月29日,二广高速蓝山大队交警在检查中发现湘L7**9C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装载旅客营运存在安全隐患,经我单位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车主肖*民先生未办理该车的网络预约旅客运输经营证件和道路运输证,也未办理网络预约从业资格证。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肖*民先生对我局的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并保证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感谢12345政府热线网友的关注,我单位在今后的过程中将继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公正执法,维 护道路通行环境安全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反馈。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蓝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