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1
涉及单位:官溪村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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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村民,全村共有16个村民小组,700余户居民总人口3000多人,总耕地面积只有860余亩,人平不到3分地,大集体的时候上半年完全要靠国家的统销粮度日,2004年3月19日,茶陵县政府招商引资决定兴建官溪水电站与大连细扬防水工程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第三条约定由县政府负责按有关法定程序向上级呈报水电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手续,在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2007年7月27日,时任官溪村党支部书记周长云,没经任何人同意一个人私自与官溪水电站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时间是长期租用,面积是淹没多少算多少,占用的荒山荒地无偿提供,在没有通知老百姓的情况下,突然于2009年8月蓄水发电淹没了我村大片耕地,经测量,实际淹没土地771.289亩,村民成熟的20余万斤晚稻,无法收割,被水淹没,毁于一旦。
自从官溪电站蓄水发电到现在,以周长云为首的官溪沙场已挖毁了十多亩良田和历史固有护村、护田的四个绿色草洲,共计200多亩,现场铁证如山。
从2011年起我村村民多次自发向上级组织反应了我村书记周长云以权谋私,严重违纪、违法毁坏公共资源和挖毁良田等问题,每次都被舲舫乡政府歪曲事实,欺上瞒下,答复上级,为什么舍不得查处,到现在还一直在任职,这里内部有什么黑幕。
2014年8月,我村1953名成年人推举代表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无效,茶陵县法院一直不肯立案,在株洲市中级法院多次督促下,才肯立案。到今年3月30日才开庭,不知道怎么判决,可见老百姓维权的艰难,现在我村人平不到一分地,不少村民只能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到外面讨生活,在家里生活无着,迫于无奈,只好向上级求救还我耕地,以求一线生机,我们所反应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上级领导为老百姓作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我们要饭吃。
呈报人:李龙生
15年4月1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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