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5
涉及单位:默戎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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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5
涉及单位:默戎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
湘西古丈县默戎镇派出所执法的细节,我是默戎镇中寨村村民,在我们这里,一些开车的司机被默戎镇派出所无故扣分的,无缘无故的被吊销驾驶证的无故罚款的,罚款不开罚单的,给红包的就可以把事情摆平的这些行为蕾蕾都是。在我们当地,听这些司机说的更离谱,
我也没有逃过此劫,在2002年8月7日晚上,我跟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因车年限太久,电瓶坏了,无法启动,我推这辆车去镇里维修,在去的路上被他们拦截,说我驾驶证没有摩托车证,要吊销我的小车c1e驾驶证,我跟他们解释了一下,他们说我不用解释,再解释就要抓我去拘留,我无奈没办法,后面以2000块钱,我放在那个摩托车里面,跟他们私人去沟通,后面说罚500块钱,扣我的摩托车,我驾驶证扣九分的处罚。没有办法,他们是国家警察,是专门为人民服务的,我也没有解释的权力,我只能这样了。第二天我就是为了这个事去县里交警队处理这个违章,去交警队一查,结果是吊销我驾驶证,两年不得考证,罚款500块钱,昨天罚了2000块钱,说好了不吊销驾驶证,结果是这样,我当时很生气,没有处理,我就回来了,第三天我去了交警队申请复议,他们以当时派出所处理为由,不是他们处理,没办法复议,我连复议的权利都没有,第五天派出所叫我去录笔供和盖手印,我看了一下资料和我当时说的不一致,当时抓抓我摩托车的协警是男的叫李鑫警号为161770,挡案里要我签字和盖手印的笔录是个女警员,我不服气,敢做不敢当吗?我说我不签,他们说你不签可以,就是以后你这个案子不结,以后你的小孩子考学考大学考公务员都不能考,我说我要去复议,他们说你到哪里复印都没用?我想了一下,我们一个平民老百姓,人家是派出所,我们能怎么办呢最后没办法,为了不影响小孩上学,还是签了,心里只能忍着气拿他们没有办法?我相信像我这样被冤枉的司机应该很多,而且被罚款不开单的也有很多没有办法,只能忍着又不乱说乱举报,不然会找我们麻烦的,他们门牌上挂的是为人民服务,以这种心态为我们老百姓服务的,希望有关领导下访群众和司机们了解更透彻一些,希望让他们早日为我们老百姓服务,为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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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寨村村民在投诉默戎派出所执法乱象的线索核查报告
网友:
2023年2月1日接到古丈县人民政府通知默戎镇派出所执法乱象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局督察大队对次举报投诉问题开展核查。2月1日至7日局督察大队对此次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了核查,督察大队民警赵顺群(四级高级警长)、督察大队长彭涵、督察大队民警王锡鸿通过询问案件办理民警、查阅案件、现场视频、询问法制大队、交警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经核查,石某反映古丈县公安局默戎派出所执法乱象行为不属实。现将有关核查情报报告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一)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
举报人:石某,男。
(二)举报/投诉反映主要问题
2023年1月31日,石远权举报古丈县公安局默戎派出所民警李鑫等人在2022年8月8日道路交通夜查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乱象行为。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石远权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违法事实如下:
经核查后的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8月8日晚18时许,默戎派出所教导员孔祥国带领民警李鑫(坪坝派出所系默戎中心所负责)及辅警在古丈县默戎镇G352古丈职业技术学院路段开展夜查酒、醉驾行动。
当晚20时许,教导员孔祥国发现有一男子载人骑两轮男式普通摩托车从吉首方向向古丈县方向行驶,该男子看见职校路段执法检查,准备驾驶摩托车掉头离开,被教导员孔祥国制止其掉头行为,该男子仍不听劝阻坚持骑车掉头,其他人员看见此情况后便来到教导员孔祥国的身边,一起将人员以及车辆控制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石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为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石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构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石某的行为作出罚款500元钱并吊销驾驶证的决定。民警李鑫将石某的违法行为登记至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单上,教导员孔祥国和民警李鑫签完字后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单上内容交由石某观看,并告知石某签字。石某在旁边请求民警放其一马,并且不要吊销其驾驶证。民警告知石某是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其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民警不能违反规定帮助他逃避法律的处罚。石某见状便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单上签字。
石某未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后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此次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执勤民警无不当言论,不存在民警辱骂他人情况,不存在执勤民警违法违纪现象。
三、核查结论及原因分析
经核查,石某举报古丈县公安局默戎派出所民警李鑫等人在2022年8月8日道路交通夜查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乱象行为不属实。
四、责任追究情况
核查中未发现道路交通执法民警在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责任追究。
五、问题整改情况
执勤民警对于法律法规给当事人解释的不清楚,造成了当事人的误解不理解。经过上门走访工作,石某知道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六、结果反馈情况
2023年2月7日,核查人员通过现场走访向投诉人石远权反馈了核查结果。并告知举报人对其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举报人对核查结果未提出意见。
特此报告。
古丈县公安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