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1
涉及单位:宁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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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
我是宁乡东方红郡的业主,2018年6月购买了宁乡宇业东方红郡一栋芙蓉园的房子。2020年3月20号开发商在未取得俊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强制交房,实际竣工验收日期是2020年4月15日。交房中房子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一.购买房产严重质量问题1.房子过道不满1.2米宽,违反相关规定:根据《住宅建筑规范》5.2.1条文的规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我们1栋过道未按图施工,私自变更设计图纸,将子母门变更为单门2.地下车库严重漏水,整改过几次都没有从根源上解决,种种问题,都是开发商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未做防水导致的。3.芙蓉园地下车库没有人防工程。4.我所购买的房产室内楼板多处贯穿裂缝,有严重影响安全隐患。这问题多次向住建部门反映,要求他们做检测后整改,但是每次都是开发商私自灌胶处理了。5.小区正门未设计无障碍通道,违反相关规定:《住宅建筑规范》JGJ50-2001第7章相关规定。该规范规定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本条规定不受住宅层数限制:。本人承诺以上质量问题属实,可以提供照片作为证据。二.维权过程中,住建局相关领导的作风问题通知收房两年时间中,我多次向宁乡住建局反映房子质量问题,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我们无奈,只好向信访办提交了我们的信访投诉。但宁乡住建局的回复还是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实际过道是1.17m,住建部门就是这样一直敷衍,拖延,对我们反映的问题没有做出有效的处理。走投无路的我最后只能起诉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最终通过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宁乡住建局于2021年6月1号对本人的信访处理意见书,责令宁乡市住建局重新做出有效处理。然而时至今日,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本人于2022年7月25号去到宁乡住建局找到质安站陈站长,询问他房子整改问题,但是他看到我去找他就说你不要来找我了,直接提着包关了门就走了。2022年8月5号还是想要去找他反映质量问题又见我去就走。问题一直还是没有整改到位,迫于房子因为质量问题一直收不了房于2022年8月24号去到住建局询问处理情况,陈站长依旧是态度恶劣,称质量问题不要找他了,他管不好。作为宁乡质安站站长就是这样无视自己的职权,推卸责任的。更为可笑的是,每次去找他反映问题都是说你们再来就要报警。我们是去正常的反映问题,陈站长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恐吓我们。但是报警并没有如他所愿,当天玉潭派出所来了五名民警,事实上我们没有闹事,只是去反映问题,诉求合理,并没有任何适当之处。民警了解情况后便离开了。陈站长身为国家公务员,却不为民办实事,根本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上诉说句句属实。如有需要,愿意提供相关的图片,录音和视频等一系列证据。花了几辈人辛辛苦苦赚的钱买了这套房子给小孩在城里读书住的,结果没有想到质量这么差,更没有想到维权这么的辛苦,相关部门不但不为人民服务反而偏袒开发商,设障碍,两年多的时间使得我们还是在原地。走投无路今天写下了这封信。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举报人:杨专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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