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0
涉及单位:张家界湘西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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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家界湘西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旅游投诉
各位领导:
本人在张家界湘西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报名于8月20日-24日期间的五天四晚的旅游行程,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存在诸多不规范和欺骗的问题,盼相关部门对行业进行整顿、对公司进行处罚及整改、对个人诉求予以帮助,还张家界一张美丽的名片。具体情况如下:
一、 虚假宣传
序号 项目 旅游公司宣传内容
1 住宿 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张家界国际酒店/或同级酒店
武陵源:塞纳河畔智能/曼园度假酒店/或同级酒店
凤凰:最湘西大或同级酒店/客栈
其中特别宣传特别升级1晚当地五星级酒店、最后一晚在凤凰景区内
实际行程 张家界:云图花园酒店
武陵源:张家界锦上主题酒店
凤凰:风雨宾馆(店小二青年宿舍旁边)非景区内
2 宣传行程 D1各地→张家界入住酒店
D2标志门→袁家界→杨家界→金鞭溪
D3天门山(玻璃栈道)→黄石寨
D4芙蓉镇→凤凰古城
D5凤凰古城→湘西苗寨→返程
实际行程:未到达杨家界、增加凤凰非遗博物馆
3 宣传行程 赠送魅力湘西门票
实际行程 导游诉门票由导游个人买单,订票有难度。订票后暗示游客需在购物点消费答谢。
4 宣传行程 自由行,到达景区内可自由行动,旅行社只负责酒店至景点之间的接送和餐饮安排
实际行程 全程得跟导游走。
二、 跟车出发后强制签订补充协议
1. 合同签订时间与实际签订时间不符,合同签订时间为8月21日行程出发后签订,合同上打印的时间为8月20日;(见附件3与附件4时间对比可得)
2. 因全程要求跟导游,所以上大巴车后导游要求统一购买同样行程的小交通费用。
在签小交通费用的合同中,在没有说明的前提下,在合同中增加购物点在补充协议中。(见附件3)
三、 以欺骗的形式增加合同外的购物点
第5天从凤凰启程出发,以政府开办不得不去以及签赞助费的名义带旅客至凤凰接驳车站的凤凰非遗博物馆,实际为珠宝销售点,且该站点不在合同范围内。(可提供该购物点消费小票,另经过凤凰12345了解到非政府强制景点)
另,其中的销售形式存在销售人员以欺骗的方式进行推销,捏造故事、包装人员。
四、 以景点的名义包装购物点
第5天的凤凰墨戎苗寨实际为购物景点,进入苗寨约2小时,其中步行苗寨约20分钟、当地导游推销1个小时,0.5小时在银器购物店。
五、 价格歧视严重,或存在不同价格档的团队混合团队游
经与同团旅客交流,成人报团价格差异过大,本人两人报团加交通及个人意外险为2880元,另一家庭两人为1980元、另两位大学生使用学生优惠后的价格为3200元以上。团队不同游客差异不仅仅为渠道差异,更重要的在了解宣传的具体行程后无法保证宣传的行程质量,降低档次混合团队游。
六、 个人诉求
1. 请求退还本人所获宣传与其他消费者相符实际行程的差价;
2. 行程中导游与销售人员、接待人员(管家)存在踢皮球的情况,请求旅行社合理解释从宣传人员到导游等旅客接触的所有旅行社方工作人员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
3. 增加补充协议的购物点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购物点的玉器消费请求协助退款;
4. 请相关部门整顿旅游公司,以后不得以政府名义增加购物点挂羊头卖狗肉,并对以往的行为进行惩戒。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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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游客:您好,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及时致电张家界市统一旅游投诉、求助受理热线(0744-12345)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张家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