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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依法选聘新物业,老物业耍赖不走

时间:2022-08-26

涉及单位:房管佳物业公司、石鼓区住建局、石鼓区人民法院、石鼓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石鼓区人民路社区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

2020年7月23日在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路街道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金碧华府小区成立了第二届业委会并进行了备案。2020年12月31号,前物业衡阳市房管佳与小区首届业委会签订的备案合同到期。2021年1月1日,第二届业委会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了选聘物业公司的决定。房管佳公司用其亲戚之名起诉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不合法,但被判败诉(石鼓区人民法院(2021)湘0407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从而确认了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的合法性。判决生效后,业委会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新物业于2021年6月10日进驻小区开展服务。在此期间,业委会多次发函,要求房管佳移交物业,但房管佳拒不移交。2021年9月7日、9月28日,石鼓区住建局两次发文,要求房管佳物业在7日内完成小区物业移交工作,但房管佳拒不移交。而且,还不定时将电梯、水泵房、消防、公共照明等公共区域的水电均切断,同时还将包括一位90多岁的老人家在内的部分业主家的水电切断,导致有的业主储存在冰箱中的贵重药品失效,有的业主停水后龙头未关,送水后因家中无人满地都是水,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安全和生活。此外,强制收取停车费、广告费用,强行占有公共收益,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房管佳物业的倒行逆施让广大业主非常气愤,80%的业主要求起诉房管佳撤离小区。

我们请求媒体伸张正义,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和法院积极作为,不要偏袒原有物业,尽快恢复小区物业管理秩序,还小区一份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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