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3
涉及单位:嘉宇柳湖印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2-08-13
涉及单位:嘉宇柳湖印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笔者曾於2022年4月20日投诉举报嘉宇柳湖印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经理张亮和营销总监黄毅拒绝退还购房业主谢前国房款的事实。谢前国于2021年5月在柳湖印用17万元订购了一套住房,因为经济原因和疫情原因,该业主不能外出务工,已无力再付剩余的房款,便向柳湖印提出退房款请求,经与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调解,柳湖印给该业主退还了5万元房款,并承诺7月20日之后退还剩余房款(扣除2万元定金)10万元,该业主曾多次上门讨要房款,但柳湖印楼盘相关人员以公司没钱为由,拒退剩余房款,并且声称,就是没钱,你愿意到哪里投诉就到哪里投诉,仿佛这钱是绝对没得退,也不会退,完全一副耍赖的嘴脸。法治中国必然是法治常德。根据房地产销售有关法律,业主谢前国与柳湖印没有签订任何的购房合同或協议,完全是可以退还的,该业主已无经济能力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试问柳湖印,如果业主不支付剩余房款,先前购买的这套房子是不是就是永远在谢前国的名下呢?业主承认扣除2万元的定金,难道你们得寸进尺,还要扣下剩下的10万元不成?岂有此理,岂有此法?房地产处於低糜阶段这是大势所趣,处此大背景,难道就可以渺视法律法规,胡作非为吗?住建局你们管了这事,但要管到底,不然老百姓还去靠谁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嘉宇柳湖印退款回复:我区住建局已于6月30日与地产公司协调并回复业主,但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履行到位,因我区无对房产开发企业相关管理权限,建议交由市住建局协调处理。
常德柳叶湖住建局
2022年8月22日
网友:
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武陵区没有权限,建议您转柳叶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