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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张家界中南友谊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消费

时间:2022-08-13

涉及单位:张家界中南友谊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一、事实经过

我一家三口2022年8月11日晚到张家界。由于在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向我们推销张家界三日游。在张家界喜来顿酒店一楼的(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参加8月11日到13日的当地团三日游,本人一家三口团费总共1760元(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当晚发来旅游合同确是另一家旅行社(张家界中南友谊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8月11日早6:30,司机来电告知需自行前往停车场,7点出发,准备去第一站武陵源,大巴车上有个两男导游,在上车前未提到有任何二次收费,结果到达景区后需要交一个690元/人的交通费用,全程一再强调如果不乘坐交通工具是无法游玩的,并且自己每个景点要花费二三个小时排队,有游客甚至累死途中,并且不允许个人自己购买景区内交通票,必须由旅行公司统一购买。

因为我第一次来张家界,我认为旅游交通费不需要这么多,便问导游和公司人员690元费用包含哪些内容?旅行社公司人员就给我们看了一张补充协议书,导游含糊说:“有几个索道和张家界表演(11日晚上),一共690元/人”,又说全车其他人均已交交通费,要跟团走。最终在导游看到我和家人犹豫的情况下私下说孩子减免100元,孩子今年11岁,本人表示因孩子恐高,不希望乘坐百龙天梯及索道,收费的导游便说:“恐高不要紧”。本人不想看晚上的演出,导游回复:好看你就多看一会,不好看你就少看一会,不看演出也是缴纳690/人,由于其他人均已缴费,为不耽误大家行程,便缴费三人交通费1970元(两个大人690元/人、孩子590元/人)结果拖到10点多才进到武陵源景区。

二、本人投诉点1:强制消费、私自转团

收取本人及家人总共缴纳1760元团费(张家界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电子旅游合同,在未做告知的情况下,收旅游团费的张家界中南友谊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散拼游客出行,转团至(张家界中南友谊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本人表示不想看演出,导游回复不看演出也是缴纳690元/人。孩子今年11岁,也需要缴纳590元/人的交通费,景区内11岁的孩子都是半价索道及电梯票,为何孩子也需要缴纳这么多?

三、本人投诉点2:旅行社私自修改行程、遗漏景点

补充协议书项目为::优惠减免后的690元交通费包括百龙天梯(上下)、黄石寨索道(上下)、梦幻张家界。第二天:玻璃桥、土司城。

在已实际收费我和家人1970元交通费的情况下,第一天去了武陵源、百龙天梯、袁家界、金鞭溪、黄石寨索道、梦幻张家界项目;第二天去了二个购物点、玻璃桥、土司城。实际未去项目为:六奇阁。未经游客同意,没去六奇阁。

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遗漏旅游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条文:

(1)《湖南省旅游条例》第二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变更约定接待计划。

建议按照以下条文进行处罚:

(1)《湖南省旅游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在旅游过程中强行滞留旅游团队或者中止服务,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变更约定接待计划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业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本人投诉点3:旅游社及工作人员乱收费

1970元交通费组成:导游所述交通费原本为690元/人。因我和家人犹豫不决中,导游为孩子减免了100元。所以孩子590元/人,大人690/人,共1970元,参团之前已缴纳三人参团费用1760元,并未告知必须看演出及交通费必须统一购买及费用说明,到达张家界森林公园下车后强制缴费。

经本人及同伴统计,1970元需要自费的交通费仅有:百龙天梯上下程、黄石寨索道上下程、协议书未明细旅游服务的费用等真实情况。

收取的1970元交通费没有收据,没有正式发票。此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五、本人投诉点4:8月12日8.00早,从酒店出发直接去湖南印象土特产超市和珠宝店,以及土司城观光购物。8月12日整天,在张家界游玩的玻璃桥时间仅有2个小时,其余游玩时间几乎不是在购物就是在购物的路。早上八点出发购物,一上午时间都在逛购物,不买还要被导游冷嘲热讽看导游的脸色,出来旅游是为了开心,买与不买纯属个人自愿行为,没必要冷嘲热讽看脸色吧。回到市区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由于孩子晕车不舒服,故不想去那个土司城了,导游要求写申明自愿离团,疫情自理,个人安全自理、不退费等一系列要求。

六、本人诉求:张家界这么美的地方,为什么当地旅游团坑我们旅客呢?而且搜索各大平台的新闻,这种旅游乱象及旅行社违规收费屡禁不止。我们在当地问了很多抱旅行团的游客,几乎所有的人都交了690或790元不等的收费,看来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看到我写的投诉信后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要求该旅行社全额退款强制消费款项1970元谢谢!

我希望,对于抹黑张家界旅游名声的人或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能及时整治当地的旅游业。对旅游行业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请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执法部门及时介入处理,对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还给张家界一片旅游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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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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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悠行天下 2022-08-18 13:18:50

    此事件已于2022年8月17日,经旅行社工作人员和游客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悠行天下 2022-08-17 17:18:32

    尊敬的游客您好,由于您反馈的信息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所以请您与我公司质检部负责人吴经理15607448765联系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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