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6
涉及单位: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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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6
涉及单位: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今天上午,本人电动车停在文峰豪庭自家店子门口,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未告知直接锁车差并且强硬要求交罚款。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这一条。第一本人在现场,其并未告知而是直接锁车,要求交罚款。第二本人愿意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停至指定停车区,但是执法人员不听解释,任然强硬要求缴纳罚金。这操作到底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还是冲着罚金去的。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
2022年8月6日上午,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中反映的“违法锁车罚款”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立即组织乾州执法大队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与您所述情况不符合,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6日10时59分,我局乾州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乾州建新路文峰豪庭路段,发现车辆湘西1058525停放在人行道,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驾驶人员未在现场。依照《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锁定车轮处理。
随着城区流动人口增加,车流量也大幅度增大,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渐增多。为解决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我局从2021年至今已在城区人行道分批次施划了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目前在乾州辖区的世纪大道、荣光路、建新路、文心路等主次干道施划停车位共计600余个。您停放车辆的位置5米内就有已施划好的停车位,希望您在日常出行中规范停放车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