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3
涉及单位:邵东市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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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没有任何一条准许营利性教育机构可以占用划拨土地,因此邵东创*实验有*公司高中部和职业中部的两宗划拨土地360+246亩获得程序是违法,其建筑物和附着物也违法,应该依法拆除或者政府按成本价收归政府使用。
2、邵东市教育局回复并没看到邵东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取得邵东三中项目建设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所取得土地也没有公开招标。邵东创新学两次获得360+246土地都是巧取。邵东教育局回复举证邵东市教育局并没有监管邵东创新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公司账号和相关收入对创新学校资金(税费交没交)挪用都成开放性状态。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追回邵东创*实验有*公司1999年5月到2022年公办老师所领空饷并连本带息高额处罚,《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长时间脱离岗位的教师。
4、邵东创*实验有*公司(学前班)+(小学)+(初中3)属于义务教育课程,已经占有划拨土地86亩,但属《民办非企业单位》非盈利性机构属取得的收入必须禁止分红和挪用。
5、《民促法》第八章 邵东创*实验有*公司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一)利用办学非法**,或者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的;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举办者可以依法募集资金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所募集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办学,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6、《民促法》第五十五条,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民促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可设置为营利性实体。
7、《民促法》第七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第四十四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第六十三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11、《预算法》第九十五条(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预算收入上缴方式的; (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的; (三)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第九十三条(三)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的;
1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拔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
1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4、民办盈利性学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都是,三百万以上的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三百万以上的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了。(依法纳税)
15、邵东市教育局与邵东市创*实验有*公司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民促法第三十四条》禁止在职老师可以长期带薪脱岗援助民办学校,但是邵东市教育局援助邵东市创*实验有*公司时间长达到20多年之久,《民促法》第五十五条,更没有规定盈利性学校(公司)可以获得划拨土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也没规定公办学校可以与民办学校(公司)可以合作经营,相关法律都禁止公立学校由民营资金投入或者控股,因此邵东市教育局和相关民营邵东创*发展有*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本身就违背相关法律。邵东创*实验有*公司(高中、职业中专)占用邵东市三中学校划拨地就是非法。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应该退回给邵东市三中学校,并拆除违章建筑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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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原邵东三中新校区建设依法依规按程序建设,土地是经过依法挂牌拍卖取得,房屋建设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只有住建局等执法部门享有监督管理和执法权。
2021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对公、民办学校合作办学行为做了进一步规范,原合作协议部分条款不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合作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由于邵东地方财政紧张,目前无资金购买邵东创新实验有限公司股份。经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办学协议,由邵东创新实验有限公司收购邵东市人民政府所占股份,单独申办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