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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及测绘公司金冠公司

时间:2022-06-10

涉及单位: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伙同测绘公司金冠公司让司门前镇威驰养猪场280万元灰飞烟灭

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是隆回县司门前镇永新村威驰养猪场法人代表王首威,七江镇五星村村民,身份证号码4305241974********,电话号码:18607390688

我是隆回县司门前镇永新村11组村民阳七梅,身份证号码4305241982********,电话号码:18373937893。

2020年3月起,我们承包经营司门前镇永新村“铁牛坪”荒山荒地计划建设养猪场。2020年4月中旬,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局六个单位派员现场选址查看,2020年4月26日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邱玉乾等1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初审情况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确定我们计划的场地“同意选址,但用地必须避开基本农田”。(详见附件一)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给我们提供了拟建设场地卫片图(见附件二)。

2020年5月上旬,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安排金冠公司来对拟建设场地进行现场测绘。5月下旬,金冠公司通知我们去取测绘资料“隆回县司门前镇威驰养殖场用地勘测定界图”(G49  G  011046),支付测绘费用3000元拿到资料后数次去自然资源局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单》。2020年7月19日,办理了《隆回县自然资源局设施农用地备案单》(2020)隆自然资备字第048号(见附件三)。猪场建设施工现场开始积极施工。

又经历了数次隆回县城奔波,于2020年9月14日办理了隆回县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43052400000159)(见附件四)。

2020年9月24日办理了隆回县水土保持局的水土保持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费3500元(票据号:3524040454,见附件五)。当日又办理了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隆发改备案(2020)133号)(见附件六)。

2020年10月份,带着已办好的相关手续去林业局办理相关林地手续。工作人员严小斌同志审核资料时说“隆回县司门前镇威驰养殖场用地勘测定界图”(G49  G  011046)和自然资源局出示的拟建设场地卫片图(也就是猪场建设实际场地)不符合,图纸移位了。如果按照建设场地,属于园地不需办理林地手续,按照《隆回县自然资源局设施农用地备案单》(2020)隆自然资备字第048号资料就要办理林地手续。数次和金冠公司、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沟通,此事就拖下来了。期间,金冠公司又提供了一张和猪场实际建设地点相符合的测绘图。

2021年1月底,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对我们的猪场建设补助了23万元,对我们按照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设计的粪污消纳地项目建设补助了10.5万元。

2021年4月19日,投资280万元的猪场建成进仔猪养殖。4月下旬,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通知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属违章建筑。2021年5月20日,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430524101210306,见附件7)

自2020年4月六个单位选址以后至2021年4月下旬,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等有关股室和司门前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到现场查看不下15次,从没有人提起猪场占用基本农田、从没有人提起猪场实际建设场地和农用地备案单审批场地不符。2021年5月上旬起,数十次送报告找分管副局长邹天宇同志、李金平局长汇报猪场的情况。

2021年8月,自然资源局耕保股康股长带工作人员来现场勘测,告诉我们说申请调整土地规划。据说2021年11月份,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审批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申报的调规资料,后来国家自然资源部也批复通过。(其中就有我们的猪场资料)

2022年5月2---3日,我们主动拆除一栋猪栏。2022年5月22日下午,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另外一栋猪栏。至此280万元投资灰飞烟灭。

请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查明:

1、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和金冠测绘公司是什么关系?金冠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和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在职、退休领导有何关系?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朋友、白手套.......?是不是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领导违规入股开办的公司?每宗农用地备案手续收费3000元有没有收费许可?

2、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安排金冠公司测绘拟建设场地,金冠公司提供的测绘成果图怎么会和6个单位选址拟建设场地卫片图错位?(司门前镇永新村威驰养猪场的测绘图自然资源局办理备案登记的股室、发改局办理备案登记的股室有原件的)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3、2022年5月22日下午的拆违执法现场,隆回县生态环境局的张姓干部(原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张秋阳同志的公子、原邵阳县委常委李博同志的小舅子)与隆回县宝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柏农发生争执,因李柏农鸣喇叭要求让路而被张姓干部骂十来句“一个傻逼,我们在行政执法封闭现场不会给你让路的”,后来李柏农先生驾车通过后张姓干部还放言“娘卖X的,老子要搞死他”。这种人怎么进了执法队伍???隆回县生态环境局的干部素质如此之差???

4、隆回县的营商环境怎会如此之差???招商引资?资金投入不到一年就灰飞烟灭,有谁敢来隆回县投资????一系列的手续办齐后,变成了违法建筑!!是不是一系列的单位不作为???

5、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划定的司门前镇永新村“铁牛坪”基本农田,自1990年以来就抛荒长草了,是2003年的退耕还林地,2014年的造林地,2017年的油茶种植地。请问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划定基本农田是不是要耕种的土地才能划定基本农田??????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可不可以调整置换成农业用地?建设猪场进行养殖生猪算不算从事农业生产???

6、请上级严查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来司门前镇永新威驰养猪场实地查看的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的行为!威驰养猪场给他们看了所办理的手续,没有一个人提出图纸位置移位,占用基本农田!

王首威   阳七梅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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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6881 2022-06-24 16:46:51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0年4月2日,由隆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发改、林业、自然资源、环保、水保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批工作组,对王首威拟在司门前镇永新村14组修建养殖场进行了踏勘,拟建项目尚未动工建设,拟选址占地地类为林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选址要求。我局在《隆回县新建畜禽规模场申报审批表》相关部门栏签署意见,意见内容为:在避开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拟同意选址建设,动工建设前应办理好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2020年6月3日,王首威提供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邱玉乾等15家拟建规模养殖场选址初审情况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威驰养殖场用地勘测定界图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由湖南金冠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5月22日制作与2020年4月2日现场踏勘范围一致)等资料到我局提出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我局审核后,其地类为农用地,用地面积0.3506公顷(其中有林地0.3506公顷),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备案条件,于是核发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单,备案号为:(2020)隆自然资备字第048号。同时《备案单》载明“有效期限为五年。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备案用途和范围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司门前镇人民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
    2021年7月我局结合执法卫片图斑,核实该公司未按照设施农用地备案范围建设,批东占西,擅自占用司门前镇永新村15组土地4653.3㎡修建养猪场,其中基本农田3929.07㎡、林地724.23㎡,修建养猪栏2栋、化粪池1个和消毒通道。由于该公司备案用地与实际用地不符,所占土地也不符合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非法占地行为。
    我局于2021年 11月1日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湖南威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责任,2022年5月10日,我局依法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该公司仍未履行责任。
    2022年5月21日根据邵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及整改要求,对司门前威驰养殖场进行整治和强制拆除。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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