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9
涉及单位: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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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如果岳阳公积中心认定为本人购买的住房为别墅,请出具书面认定材料,写清别墅认定的标准及依据。如果公积金中心没有依据认定为别墅,请予支取本人公积金。
事由:本人一普通基层员工,名下仅有02年住房一套,20年来从未购买过新房。因独子已至婚龄,于是计划再购买一套住房。考虑到经济状况,经多方比较,购买了平江县安定镇白鹭湖打折销售的一套二层平房。办好购房手续后向岳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支取本人公积金,经该中心审查被拒,理由是该住房被认定为别墅。带着疑惑翻开购房合同及预告登记通篇无别墅字样,查看该楼盘用地规划也非别墅规划,询问公积金中心认定为别墅是否有标准和文件依据时,惊讶的是该中心居然讲不清楚!一句话,凭心情,“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一再沟通无果。该中心态度强硬、故意刁难;无依无据、指鹿为马!
支取公积金为什么就这么难?是因为该中心人员懒政不作为、想当然的乱作为、忘记初心故意刁难办事群众?还是因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被该中心挪用无法保证正常支付?或者是因为暗箱操作有啥潜规则?不得而知。
别墅界定有文件依据吗?早在2006年7月14号建设部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和别墅住房标准有关说明的函》(建办规函[2006]440号),该函指出“别墅一般为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建筑密度一般较低,容积率则在1.0以下”。并且指出“对于别墅界定,建议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指标分类,确定为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根据该函本人住宅跟别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新建别墅类项目国家政策允许吗?2012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该文件明确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并且指出:“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违反本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岳阳公积金中心将住房认定为别墅,那么是不是说明政府部门审批流程违规!
岳阳市公积金中心指鹿为马究竟为哪般?请相关部门查明并满足一个普通职工购房支取公积金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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