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9
涉及单位:耒阳金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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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耒阳市城北路新阳光花园b1栋***房主,我住的整栋楼房是框架式整体楼面房,我的房二楼,下面应该是车库的。但2014年收房时,下面不是车库,销售人员说由于地面很大石头,建不了车库改为3米多的高墙与斜坡。由于我个是普普通通农民对收房没什么经验。收房后发现我的房地面与阳台建筑商根本没放钢筋,2018年10月13日已向您反映过,只有耒阳房屋质量监督站当年来看过,后面市委也带相关部门来后过,只说:“他们审批资料是没有3米多的高墙与斜坡的,后来听物业说他们讲要动用房屋基金,要户主签字,后来就没下文了”。
去年底我在家又看了一下我的房子主阳台与斜坡高墙马上快要倒了,如果不马上重修,跨下来我家阳台也会跨掉,我的房屋内也会下沉,到时小区通道行走人的生命安全与房子地面下沉肯定严重影响我家财产!!
走访过几个部门都无结果,老百姓买个房真不易,望得到领导重视给予解决!
此致
谢谢!
投诉人:周作钳 TEL:135****3513(新阳光花园业主)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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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城北路新阳光花园b1栋202房,阳台面临倒塌》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耒阳市城北路新阳光花园b1栋202房阳台面临倒塌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耒阳市城北路新阳光花园b1栋楼房于2010年6月竣工。建设单位: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灶市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单位:衡阳市迪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耒阳市原驰科技工程监理公司。该房屋b1栋202室于2014年收房,2020年出现开裂情况。
您曾于2022年2月20日在网上投诉,其主诉内容为一楼本应是车库,但因地质原因车库取消,改成一个3米高的挡土斜坡,家里的阳台直接坐落在护坡上面,现挡土墙因各种原因,出现大面积的开裂现象,随时可能倒塌。我局质安站接到投诉后于2022年3月2日委派相关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处理,现场实际情况为挡土墙四周未设置排水措施、挡土墙之间未形成可靠的结构连接,受力较大地方局部已严重开裂,存在倒塌风险。因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图纸,预计202号房阳台位置与其他房设计一样为悬挑结构,由于其房取消了一楼车库,所以导致二楼整个阳台直接坐落在地面上,因整个挡土墙往外倾斜下沉,从而造成阳台板下有沉降的趋势。现场初步判断,该房屋暂无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因该小区已投入使用多年,责任主体单位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资质,现场已联系物业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因资金未落实(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使用物业维修金),到目前为止整改意见未实施。
2022年4月29日,您又在网上发布了《耒阳市城北路新阳光花园b1栋202房,阳台面临倒塌(今日新闻)》的网帖,表达了同样的诉求。收悉该网帖后,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住建局(物业股、征收办、质安站)、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前往现场处理。经与您委托人协商,为了尽快排除安全隐患,由物业公司配合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处理,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鉴定;启动应急程序对挡土墙重建,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挡土墙重建进行设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沉降观测。您对此处理方案表示无异议。
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
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