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9
涉及单位: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苏仙区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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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强制学生高二出去打工,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没有履行不强制加班,不要履行有双休日。对学生工态度不好,该厂子已经违约,还用合同来威胁学生们延长打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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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华声在线网站发贴
“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学校强制学生高二打工”一事的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依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及《2021年学生顶岗(跟岗)实习方案》、《2021年下期学生跟岗实习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安排了二年级“电子商务12班”43名学生到郴州高新区内的“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参加“跟岗实习”。学生跟岗实习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舆情问题说明:
1、关于“本来只有高三实习,但却欺骗学生,强迫学生高二去电子厂里干活”的说明。
我校学生跟岗实习是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郴州市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服务“一极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政发【2021】9号)文件精神安排的。且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全市职业学校必须按照“三高四新”,打造“一极六区”的规定要求,每年按60%学生比例安排到郴州园区企业参加实习和就业。据此我校制定了实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下企业实习前,我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实习企业的基本情况、实习时间、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待遇等,并取得学生、家长同意签字,为跟岗实习学生购买了实习责任险,与企业、学生签订了“三方跟岗实习协议”。为此,我校认为“强制实习”不实。
2、关于“从中获得利益,还不断延长学生的打工时间”的说明。
我校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未收取任何实习单位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跟岗实习时间安排是根据《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学生跟岗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确定的。本次跟岗实习时间原定于12月6日-次年2月6日,学校考虑不影响学生春节及寒假休息,因此本次跟岗实习时间调整为12月6日-次年元月10日,共一个月零4天。学生已于1月10日撤离实习单位,结束跟岗实习。为此,“从中获得利益,还不断延长学生的打工时间”不实。
郴州工业交通学校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