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8
涉及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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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8
涉及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2019年3月份,位于湖南省衡山县领坡乡世家装饰隔壁租赁户周某擅自在G240街道搭建建筑物(车厢房),经营烟花爆竹。随意扩大建筑面积,挤占公共通道。
本身位置处于领坡学校与政府间十字路口,如发生烟花爆竹爆炸或车厢崩倒塌事件将会给周边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望县城领导,处理占道经营者。十分感谢!
其一:G240车道大车来往较多,擅搭建物占用了公共通道,同时也易挡住行人的视线,影响出行.
其二:其地理位置处于学校与政府间十字路口,车箱体摆放于倾斜坡上,G240国道大货车出行频繁如发生崩塌倒塌或爆炸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其三:早于2019前街道两侧搭建的外棚政府责令要求都一一拆除。因外棚年数较久,安全隐患较多且对G240国道车辆有影响。
其四:严重点可以说影响领坡乡对外的形象及村容村貌“别树一帜”。
2021国庆间领坡乡人民政府下过最后通牒说:“该经营人若还不自行拆除,政府将会依法强制拆除。”
如今2个多月过去了,该经营人并未把政府警告放在心上,难道又想拉扯3-4年长久,之后淡忘不了了之吗?
建议:政府约谈当事人时可要求责令整改明确时间,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政府单位何时会依法执行强制拆除。
不是每投诉一次政府约谈一次,最终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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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发“衡阳衡山县岭坡乡租赁户擅搭建车厢房经营烟花爆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乡执法大队已将该防爆箱搬离。
衡山县岭坡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