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1
涉及单位:皇味槟榔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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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场监督局领导
现将湖南槟之皇味有限公司在槟榔代理加盟过程中涉嫌合同欺诈一事郑重举报如下:
湖南槟之皇味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A302房,法人代表王巧,主要销售槟之皇味槟榔。该公司采用在百度头条等媒体投放招商广告等方式,在全国各地进行代理招商。本人于2018年8月20日来到该公司签订加盟代理合同。该合同为制式合同,签订合同的为该公司一胡姓经理,该人自称胡杰。该制式合同条款繁多,语焉不详,再加上胡杰本人不负责任的解说、口头承诺一些回报,骗我签订了有失公允的合同,缴纳了59800元合同款,管理费2000,管理费刚开始说的3000在我的在三询问下降到2000。合计61800(其中59800元是预付款),合计成为湖南衡阳全市总代理,代理销售其产品。签完合同带我跟该公司发货人李聪交接,李冲问我之前做过没有,我回答没做过,并向李聪询问,首次发多少合适,李聪回答1000包至1500包,而后我们确认首次发货1500包,分别为皇味枸杞,和皇味咖啡,由他分别配发。在我在三催促下,大约十几天后才到首批货,当我清点之后发现实际到货为3000包,并且全是枸杞一种口味,由于保质期只有60天,本人当即致电与其沟通,我问李聪为何发了3000包还全是一个口味,过期了怎么办,李聪回答,让我先尽量卖,快到期在找他,他帮我想办法,由于联想到签合同时胡杰曾说过可以换货的说话,也就此做罢了。而当快到2个月保质期时,还剩余2千包左右,我在次给李聪打电话时得到的回复确是,一百包换5包的说法。后又说给我补偿几百包,此事至今然未解决。(首次发货导致我直接损失槟榔2000包左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左右)
在后来槟之皇味公司仅仅发了18000元的产品便不再发货。与其交涉,该公司诡辩称,合同上有约定,59800元是我方进货后分批返还的,每次只返还1500元。按照这种返还方式,我需要进货达到四十多万后才返还完!如果我不继续汇款给公司,公司将不再给我发货,59800元预付货款也不退还。而在当时,我曾反复问过胡杰,这次的59800货是否全部拿完后,需在定货在打款,胡杰也再三口头确认59800元的货物返还完后再付款再进货,合同都是制式合同,都是这样签的,让我放心,返还是没问题的。没想到在此项条款上,胡杰故意混淆视听,隐瞒事实,让我一步步陷入合同欺诈的陷阱,诱骗我签订了有失公允的合同,而在合同执行时却一直强调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同时,该公司产品当初承诺有奖促销严重缩水,原承诺中奖率达到60%,结果在实际到货确认只有20%,本人多次与其公司胡姓经理联系商讨处理事宜,却不在回复我,无奈只能联系发货人李冲,李聪的说法就是按合同办。此外该公司当初招商广告,合同,及当面诚若的业务培训,实地营销扶持,媒体广告,均无一兑现。
另外本人至今未和该公司正式提出退款事宜,是因为本市石鼓区一位汤姓代理和我有相同经历,汤姓在多次交涉无果后,由于投入金额不大,汤姓代理最后选择放弃!我想此事如无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单凭个人根本无法解决。恳请领导同志,净化市场,帮我维权,退回我的货款,
一位槟榔代理受害人:蔡育群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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